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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常熟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2019-06-25 16:20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污水常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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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从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常熟市政府关于印发《常熟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通知详情如下: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

单位(公司):经市政府第 35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常熟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熟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生态环境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现根据苏州市《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苏委办发〔2018〕77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市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强富美高”新常熟总目标,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治理模式,坚持污水治理和生态供给并行,坚持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坚持提质增效和能力建设并举,系统思维、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分类实施,高标准开展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着力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着力完善污水治理体系,着力提高污水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立足城乡融合发展。打破城乡和镇村区域界限,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市镇两级联动,规模化实施,整体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企业一体化运作、委托第三方监管等,强化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制订设施维护标准和考核办法,市镇两级共同对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进行监督考核,按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形成政府主导、城乡融合、齐抓共管的污水治理格局。

二是坚持系统思维,把握事物发展规律。推行供排水企业一体化管理,借助企业用水管理,监督用水户排水状况,强化排水户动态监管;通过委托专业企业全过程、一体化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全面落实污水治理责任;推行“厂、网、站”一体化维护,将同一收水范围内污水管网和泵站委托辖区污水处理厂运维企业统一运行管理和维护,实现厂、网、站一根轴,水、气、泥一盘棋,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一条线,把控污水治理环节,提高污水治理绩效。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抓住重点补齐短板。围绕现有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能力、设施提标改造、污水收集和控源截污、设施运行维护和信息化建设等各个方面,梳理全市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薄弱环节,确定实施项目和工作计划,抓住关键环节,补齐短板,实现生活污水治理高质量协调发展。

(三)目标要求。通过三年努力,补齐全市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尾水全提标、监管全方位”目标。至 2020 年底,城区、集镇区(含被撤并乡镇)、农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 98%、92%、90%以上,国考断面关联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 100%。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优于“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尾水水质达标率持续提升。城镇污水厂全面完成除臭治理,污水厂污泥和通沟污泥规范化处理率 100%。建成污水治理信息管理平台。基本消灭城镇建成区污水直排点和雨水排口非雨出流。

二、主要任务

(一)方案编制

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监管”治理模式,重点围绕优化污水规划、污水设施建设及提标改造、污水全量收集和控源截污、污水管网改造修复、污泥规范处置、尾水净化利用、强化运行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完善保障措施等方面,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细化工作内容,落实责任主体,明确要求和时间节点。水务局完成《常熟市城乡生活污水高质量治理方案》的编制,各镇(板块)和相关责任单位完成子方案编制,明确辖区(含村庄)污水治理、工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污水收治、板块所属污水管网排查和修复年度任务及污水厂提标改造、污水管网建设方案和实施计划。(责任单位:水务局,各镇(街道),经开区、高新区,水投公司、江苏中法水务)

(二)加快治理设施建设

1.污水处理厂建设

扩建部分污水厂,增加污水处理能力。结合区域污水量复核,按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开展虞山(扩建 1.5 万吨/日)、辛庄(扩建 1.5 万吨/日)和八字桥厂(扩建 1.5 万吨/日)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4.5 万吨/日。2019 年全面开工,2020 年底建成投用。(责任单位:江苏中法水务)整合部分污水厂,提高规模效益。2018~2020 年整合现有城南和东南以及拟建昆承污水厂,按地表水准Ⅳ类排水标准新建城东水质净化厂,总规模 12 万吨/日,一期建设 6 万吨/日,新增处理能力 2 万吨/日。一期项目于 2018 年开工建设,2019 年土建完工,2020 年底建成投用。(责任单位:江苏中法水务)2020~2024 年迁扩建城北污水厂,按苏州特别排放值新建洪洞水质净化厂,总规模 21-24 万吨/日,一期建设 14 万吨/日,新增处理能力 5 万吨/日。一期项目 2021 年开工,2024 年建成投用。(责任单位:水务局、PPP 项目公司)

2.污水处理厂保障能力建设

增强污水收集系统污水调度和应急处理能力。规划建设不同生活污水收集系统之间双向或单向应急连通管道,污水转输量原则上不少于 1 组污水池处理量的 80%。建设城南泵站(厂改泵)—城东厂、东南泵站(厂改泵)—金门路主管、城北泵站(厂改泵)—通港路主管的转输管道,城南泵站(厂改泵)—城西厂、城南泵站(厂改泵)—城北泵站(厂改泵)的应急连通管道;尚湖中创污水厂和滨江污水厂通过增加污水厂调蓄能力提高污水厂的应急处置能力。2019 年开工建设 16.4 公里,完成 5 公里,2020 年完工。为确保新建或提标改造污水厂投运前,相关片区污水妥善处置,2019 年完成建设高新区昆承泵站及应急输送管。(责任单位:水投公司,经开区、高新区,尚湖镇)

3.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因地制宜,深入推进村庄生活污水治理,2018~2020 年治理村庄 560 个、1.7 万户,实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 90%。在 2018年完成 111 个村庄、3558 户农户的基础上,2019 年完成 250 个村庄、7610 户农户,2020 年完成 199 个村庄、5904 户农户。(责任单位:水务局,水投公司、PPP 项目公司,各镇(街道))

4.污水管网建设

按照全覆盖、无盲区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及控源截污管网建设,至 2020 年底新增污水收集管网不少于 240 公里。在 2018 年已完成 98 公里基础上,2019 年完成 85 公里,2020年完成 60 公里以上。(责任单位:水投公司、城投公司,各镇(街道))

5.初雨治理设施建设

结合《常熟市海绵专项规划(2015~2020)》及《常熟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2017~2030)》中的建设规划,以源头削减为主、过程控制为辅、兼顾末端治理的原则,选取切实可行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实现对初雨的控制治理。2020 年前新建初雨治理项目共 22 个,其中庙港路、新沈路、金湾路等 7 条道路建设人行道透水铺装、侧分带下沉绿地,文化片区绿化慢行系统建设雨水滞留、净化、渗透体系,新丰家园一区、琴和家园、金山苑等 6 个住宅小区和昆承中学锦荷校区、元和中学、凯文小学等 9个学校建设雨水收集系统。(责任单位:教育局、城投公司)

6.污泥处置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污水厂污泥和通沟污泥处置设施的建设。通过已建成的污泥干化焚烧中心处理市政污泥,实现生活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全覆盖。城西污水厂和城东水质净化厂建设两个通沟污泥处理设施,规模各 60 吨/日,集中无害化处置通沟污泥。2019 年开工建设,2020 年完成。(责任单位:水务局,市污水厂、江苏中法水务)

7.独立场站污水治理

对远离市政管网的旅游区、服务区、交通场站等建立生活污水治理系统。目前全市剩 3 座独立场站未治理,2019 年完成 204国道周行服务区、苏州路首末站、黄山路首末站 3 座独立场站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三)加快污水厂提标改造

1.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周行、辛庄、八字桥、虞山、城北、城南、城西、东南、常昆、尚湖中创 10 家污水厂均按“苏州特别排放限值”实施提标改造,滨江厂因含不可生物降解污染物的工业废水占比较高,且申请调出城镇污水厂信息系统,经专家论证并报苏州市政府批准后暂不按特别排放限值提标,但仍由经开区按太湖流域标准提标改造。实施管理性提标的,做好严密方案,严控上游工业污水进厂,确保 2021 年起能按照苏州特别排放限值考核。2019 年全面开展11 家污水厂提标改造,完成虞山、八字桥、城西、辛庄、城北、城南、东南 7 家污水厂管理性提标,2020 年底 11 家污水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责任单位:水务局,经开区,沙家浜镇、尚湖镇,市污水厂、江苏中法水务、江南水务)

2.尾水生态净化系统建设

开展污水厂提标改造的同时,结合再生水利用,充分利用现有湿地、高压走廊、高速走廊和经过生态改造的支河,推进污水厂尾水生态净化系统建设,完善水循环体系,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2019 年完成尚湖中创污水厂尾水生态系统建设,开展城西、城北、虞山、周行、八字桥、常昆、辛庄污水厂尾水生态系统建设前期工作;2020 年全部完成,总规模约 12.6 万吨/日。其中城西、城北、虞山、周行、八字桥、辛庄污水厂尾水生态系统建设由水务局会同相关板块、污水厂组织实施,中创、常昆污水厂由尚湖镇、沙家浜镇负责实施。(责任单位:莫城街道、琴川街道、常福街道、海虞镇、支塘镇、辛庄镇、尚湖镇、沙家浜镇,水务局,市污水厂、江苏中法水务)

3.再生水系统建设

结合污水厂提标改造与尾水生态净化工程,将再生水主要用于生态景观(河道)补水,构建景观(河道)的生态系统,并通过生态系统的自我维持,实现水体长效自净功能,做到污水厂尾水的绿色回用。结合城东厂建设,同步实施再生水管道;结合辛庄、八字桥、虞山污水厂扩建,进一步扩大全市河道水生态环境的再生水利用量。(责任单位:水务局,水投公司、江苏中法水务)

4.除臭系统建设

对靠近居民区和环境敏感区的污水厂同步建设除臭设施,建设高标准环境友好型污水厂。对没有除臭系统的污水厂结合提标改造同步实施除臭设施,新建污水厂按标准配套建设除臭系统,扩建或提标改造污水厂完善已有除臭系统。2019 年开工建设常昆、尚湖中创污水厂除臭系统,2020 年完成。(责任单位:环保局,经开区、沙家浜镇、尚湖镇,市污水厂、江苏中法水务)

(四)加快生活污水接纳

开展居民阳台、车库污水收集治理,深入推进老城区、老镇区、老小区和单位内部雨污分流改造。无法分流的,结合初期雨水收集,雨水入河口建设截流装置。三年内完成工业企业、餐饮企业、建筑工地、交通场站等污水收集治理。完成长江(浒浦)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岸线外 3 公里范围内零直排区建设。结合城区污水达标区创建工作,落实生活污水“十个必接”。在 2018 年已完成 46 个小区、65 个“十个必接”污水接纳项目、147 个重点行业污水接纳项目的基础上,2019 年完成 100 个小区、4 个小区阳台和车库污水收集系统建设、451 个“十个必接”污水接纳项目、3 个交通场站污水治理、200 个重点行业污水接纳项目。2020 年完成 54 个小区、9 个小区阳台和车库污水收集系统建设、46 个“十个必接”污水接纳项目、184 个重点行业污水接纳项目。(责任单位:水务局、住建局、卫健委、城管局、教育局、市场监督局、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

(五)加快管网检查修复

建立常态化管网检查修复制度,三年完成 100、400 和 500 公里污水主管网功能性、结构性检查,完善雨污水管网 GIS 信息化系统管理。检查发现管网堵塞、错接、破损和渗漏的,及时安排修复或改造,确保输送系统完整完好,减少外水进入污水管网或污水外渗。制定《常熟市污水管网养护标准》,明确养护工作要求和标准,促进养护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机械化养护率达 90%以上。推进管网养护进小区、进村庄,督促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养护,实现管网养护全覆盖。在 2018 年已完成辛庄片区和部分城区 100 公里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检查的基础上,2019 年全市域开展管网功能性和结构性检查,完成不少于 400 公里,重点区域为城区、海虞镇、梅李镇、古里镇、高新区、经开区、碧溪新区,2020 年全面完成。(责任单位:水务局,经开区、高新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江南水务、市污水厂、江苏中法水务)

(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完善城乡污水处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排水户、干支管网、泵站、污水厂、污泥运输设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关键指标智能感知系统和管网 GIS 系统,建成纳管工业污水企业排口自动化管控体系。强化远程实时监控、智能预警等功能,建立水质水量波动、管道河道液位变化、污水输送和应急调度预测预报模型,全面提升辅助决策和效果评价能力。2019 年完善城乡生活污水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开展污水管网 GIS 信息系统建设,2020 年完成。(责任单位:水务局、江苏中法水务,经开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各污水厂、水投公司、江南水务)

(七)提高运行监管水平

推行企业一体化运作,污水治理实行 PPP 项目或特许经营,由企业全过程、一体化负责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全面加强工业废水接纳口管控,避免水量水质冲击和双向稀释。强化污水厂网运行管理,雨、污水窨井等全面配置安全防坠设施,确保安全运行和达标排放。推进生活污水第三方监管,提高监管成效和水平。完善污水治理建设、运营、监管等考核管理办法,按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全面落实污泥进出联单制度和运输处置全程监管,确保污泥规范处理处置。(责任单位:水务局、江苏中法水务,经开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各污水厂、水投公司、江南水务)根据 2018 年印发的《常熟市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加强设施的保护,保障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2019 年制定出台《常熟市城乡生活污水建设和养护方案》,完善设施建设和维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资金渠道,凝聚多方合力;制定出台《常熟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推行污水处理厂、网、站一体化管理维护,同一收水范围内的污水处理厂、污水主次管网和泵站由辖区污水处理厂运维企业统一运行管理和维护。(责任单位:水务局、环保局、财政局、水投公司,经开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市污水厂、江苏中法水务)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市、镇污水治理高质量发展二级组织体系。水务局作为牵头部门,研究对策措施,制订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加强检查、指导和监督考核,加强水务执法管理,严厉打击随意排污或损坏污水设施、尾水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改委及时指导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立项和上级补助申请工作,及时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协调和解决项目建设存在问题和困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做好项目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住建局协调项目建设前期审批手续,缩短审批周期,协助项目建设;加强房屋及小区物业监督管理,督促业主或物业企业做好排污设施的维修和维护,制止污水改接雨水管道;会同属地政府建设或完善阳台和车库等小区污水收集系统。城管局做好公共厕所、道路冲洗和垃圾渗滤污水的管控,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管道。环保局结合项目环评和环境监管,合力推进生活污水治理高质量发展;加强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废水治理排放的监督管理,惩处违法排污行为。财政局保障项目建设和污水设施运营、管网检查养护经费,协助做好污水治理第三方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工作。各镇(板块)是区域生活污水治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计划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并督促企事业单位和居民治理生活污水,排查并修复所属破损污水管网,查处违规排水行为,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和纠纷。市水投公司是规划接管处理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污水厂、主次管和提升泵站建设,落实和监督代建项目。(责任单位:水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环保局、财政局,经开区、高新区,各镇(街道),水投公司)

(二)注重技术应用。根据生活污水治理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制定相关技术指南,加大科技资金的投入,加快科技成果应用和转化,积极推动污水治理信息化管理、污水处理节能减排、尾水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管网修复、初期污染治理、运行调度等关键技术的推广和研发。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使用。(责任单位:水务局、环保局、财政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采取报纸、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生活污水治理的宣传教育,研究制订鼓励和督促排水户配合生活污水治理的政策措施,引导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参与污水项目建设,为勘察设计、施工建设与运营维护提供便利,不随意乱倒乱排生活污水,不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乱接污水管网。

(责任单位:水务局、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各镇(街道),各新闻媒体)

(四)加强奖惩考核。实施生活污水治理考核监管。市水务局牵头对项目建设和污水设施运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分别纳入年度镇(板块)绩效管理考核和项目服务费支付考核体系。市监委要按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对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责任单位:水务局、监委)

附件:1.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2.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重点任务分解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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