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19年年底前,完成各类露天矿山、堆场、余泥渣土受纳场摸底调查,建立整治清单。强化对露天矿山、渣堆、料堆、灰堆及裸露土地降尘抑尘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易产生粉尘污染的物料应实施仓库、储藏罐、封闭或半封闭堆场分类存放。裸露土地应植草复绿或覆盖防尘网。依法关闭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整治完成应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拒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停工停业整治;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参与)
继续实施干散货码头粉尘专项治理,力争于2020年年底前全市煤炭、矿石码头实现挡风扬尘墙建设和运输系统封闭。条件成熟的码头实施防风抑尘墙建设和封闭装卸、运输系统改造。未完成防风抑尘设施建设的1000吨级以下(不含)码头采用干雾抑尘、喷淋除尘等技术降低粉尘飘散率。港口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每半年开展一次联合巡检。(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负责)
35. 加强生活服务业VOCs污染防治
在汽修行业推广应用低VOCs含量的环保型涂料。2020年年底前,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内未实现底漆、中漆环保型涂料替代的汽修企业,要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负责)
大力推进干洗行业VOCs综合整治。2019年年底前,全市完成城市建成区内干洗机保有使用情况清查建档。2020年年底前,淘汰所有开启式干洗机,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干洗溶剂储存、使用、回收场所应具备防渗漏条件,废渣废液必须密封存放并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推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第三方治理。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必须配备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各县(市、区)对250个餐位或以上的餐饮单位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油烟治理监督执法检查,对250个餐位以下的餐饮单位每年至少开展1次餐饮行业油烟治理监督执法检查,确保餐饮油烟治理和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负责)
36. 严禁露天焚烧
严格落实市县镇三级政府秸秆禁烧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加强露天焚烧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堵疏结合,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秸秆、树枝(叶)等生物质综合利用,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推动实现秸秆全量化利用。(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局、林业局等按职责负责)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废弃物。建立健全城市建成区禁止露天焚烧废弃物的长效监管机制。(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
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0%划定为烟花爆竹禁燃区,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自2019年起,通过严控销售渠道、严控禁燃区域等措施,实现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加大查处力度。(市公安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参与)
37. 积极防控农业面源污染
大力推广科学施肥,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提高科学用药水平,到2020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七)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应对污染天气
38. 配合推进区域联防联控
深化“广佛肇+清远、云浮、韶关”经济圈内部环保合作,积极参加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实现区域内城市间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台账和在线监测信息共享,配合开展城市交界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参加秋冬季污染防控区域联合会商,参与开展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和市气象局、清远海事局等参与)
39. 修订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按国家和省统一要求完成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将应急减排措施分解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建立完善应急减排措施和清单,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依法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和区域应急联动,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在保电网安全、保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采取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等应急减排措施,及时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效果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和市供电局等参与)
40. 提高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
提高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预报。当预测到区域出现大规模污染天气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施区域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全市按级别启动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使污染过程缩时削峰。(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负责)
41. 强化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
以减少空气质量超标天数为目标,狠抓夏秋季臭氧(O3)及冬春季PM2.5污染防治。提前制定秋冬季大气污染强化防控实施方案,以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为重点,督促相关排污单位落实错峰生产和强化减排措施。开展重点时段强化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八)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学决策能力
42. 建立完善精细化污染源排放清单
建立市、县(市、区)两级联动的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管理机制和VOCs源谱调查机制,建设大气污染源动态管理平台,常态化开展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与更新工作。力推建立全市精细化污染源排放清单,实现所有固定污染源台账式动态更新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3. 系统提升污染源监测监控能力
市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和化工园区要配备VOCs采样、分析、自动连续监测仪器设备和便携式VOCs检测仪,形成定期进行VOCs排放监督性监测和执法监控的能力,对重点排污单位定期开展VOCs监督执法。加强企业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信息公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升级完善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逐步扩展纳入自动监控的企业范围,实现超标、异常数据实时监控,对自主验收备案企业进行规范化标准化指引和管理。所有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水泥、陶瓷、玻璃、钢铁、有色等行业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和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上工业锅炉,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2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安装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涉VOCs重点排污单位要建设排放口在线监测系统和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系统。(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4. 建设环境空气组分监测网
优化、调整、扩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现所有县(市、区)监测子站建设与联网全覆盖,加强降尘量监测,各县(市、区)布设降尘量监测点位。在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作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参与)
推动空气质量监测网络VOCs监测基础能力建设。石化、化工园区要于2020年年底前形成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能力,逐步完善组分在线监测、实验室分析能力和监测监控平台。(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气象局等参与)
45. 严格监测机构监督管理
加强对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的监管,对第三方监测机构实施严格管理,建立质控考核与实验室对比、第三方质控、信誉评级等机制,健全环境监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立“谁出数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制度。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惩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对地方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监测机构运行维护不到位及篡改、伪造、干扰监测数据的,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从严查处,追究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6. 加强重点领域数据共享
建立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排污单位的能源消费状况动态监控、统计机制。2019年年底前,实现全市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煤炭、燃料油、天然气和电力消费量,车用汽柴油和普通柴油销售量逐月统计制度。建立宏观经济、能源、产业、交通运输、污染排放和气象等数据信息的跨部门共享机制,深化大数据挖掘分析和综合研判。(市统计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和市供电局等参与)
(九)凝聚全社会合力,提升共建共治水平
47. 定期开展联合监管和督查执法行动
通过联动检查与交叉执法、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执法等多种方式,重点监督检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和落后过剩产能清理整治、工业炉窑改气治理、VOCs企业排放控制、柴油车治理、施工工地扬尘和工程机械排放防控等情况。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保持污染源达标监管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开展机动式、点穴式专项督察,督促各地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解决空气质量改善的重点问题。(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清远海事局等参与)
48. 深入推进环保信息公开
定期公开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程度月度排名,全面披露环境空气质量、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情况、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和“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等方面环境信息。政府每年定期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通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健全环保信息强制性公开制度,按照自愿公开与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及时、准确地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完善企业环保信用管理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告企业环保信用评级结果。
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重大决策和相关建设项目的意见。各县(市、区)要主动及时公布本地区大气环境保护政策和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保障畅通的生态环境投诉渠道,鼓励开展市民有奖举报,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监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49. 加强打赢蓝天保卫战宣传教育
加强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和政策宣贯,定期开展各级生态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生态环境从业人员和相关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干部教育和市民教育培训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按职责负责)
加大蓝天保卫战宣传力度,市主流媒体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专题报道,积极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和损害群众健康、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污染问题。灵活运用原创发布、微视频、在线访谈等形式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认同和支持。(市委宣传部牵头,清远电视台、清远日报等参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科学安排指标进度,进一步压紧压实环保责任,防止脱离实际层层加码,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牵头单位在推进工作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参加部门,各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二)强化考核激励
将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和终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规定,考核不及格的地级市,省政府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实现区域环评限批,取消授予的有关生态文明荣誉称号。市考核不及格的县(市、区),由市政府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考核结果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并以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污染严重、问题突出的地区,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生态环境局公开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参与)
(三)加强监督检查
加大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
(四)保障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做好蓝天保卫战的资金保障工作,资金投入向污染防治攻坚战倾斜,坚持投入同攻坚任务相匹配,强化污染防治、重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保障,逐步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确保蓝天保卫战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县(市、区)应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的地方,市、县(市、区)、街镇各级财政资金可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进行奖惩。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推进社会化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金融局参与)
附件:1、2019-2020年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2、2019-2020年各县(市、区)VOCs减排任务表
附件1
注:其余指标不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附件2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其中,《意见》提出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受到高度关注。如何系统理解“美丽蓝天”建设?下一步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近日,202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23年江苏省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64公里,完成农村改厕67.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9个,新建农村生态河道6000公里。毫不动摇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化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5日,山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近期,四川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发现部分涉气污染源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充分警示、曝光典型,现公布2024年第二批部分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污染源名单。成都市龙泉驿区富奥威泰克汽车底盘系统成都有限公司主要污染问题:1.表面处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现场开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3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530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清城区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
4月10日至11日,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孟振平到南方电网广东清远供电局调研,并在广东电网公司主持召开公司融入和服务广东“百千万工程”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融入和服务“百千万工程”,更好促进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2月29日,清远市高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布,项目分为2个包组,由盈峰中联环境、广东利恒环境分获。详情如下:供应商名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2.16万元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利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2.6万元清远市高新环境服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31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优化企业注册登记。支持企业使用新型储能、锂电池、钠离子电池、储能控制芯片、电解水制氢设备等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鼓励各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6日,华润电力发布了华润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100MW扩建项目配套储能系统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1876.519933万元中标该项目,折合单价1.877元/Wh。招标文件显示,华润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100MW扩建项目招标人为华润风电(连州)有限公司,项目配套10MW/10M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月23日,广东清远220千伏英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受理。项目名称:清远220千伏英西输变电工程建设地点:清远市英德市石灰铺镇高屋村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2日,华润集团发布华润广东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100MW扩建项目配套储能系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价格:18765199.33元,单价1.8765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投标价格:19439270.00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6日,华润集团发布华润广东清远风电场项目配套储能系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26218990.70元,单价1.748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报价28992506.00元,单价1.933元/Wh。招标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1月7日,中国能建天津电建中标国家能源集团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扩建工程项目A标段主体建筑安装施工。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是广东省大型骨干燃煤电厂。电厂规划容量为4×1000兆瓦机组,一期1号、2号机组建设2×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目前在建,
近日,由中国能建广东院勘察设计的国家能源集团清远石角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10千伏系统受电一次成功。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石角工业园内,建设2套10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机组额定供热负荷136吨/时,最大供热负荷180吨/时。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替代园区内分散工
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是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旗下的清远项目公司-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清远市首家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负责处理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及佛冈县的生活垃圾。项目座落在清远市清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