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清远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按照省下达的任务要求,完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任务,全文如下:
附件
清远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2020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清办发【2018】2号)和《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表>的通知》部署要求,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省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深化各类污染源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清远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下,其余五项空气质量基本指标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持续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各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及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要求,其余五项基本指标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并持续改善(具体任务要求详见附件1)。
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按照省下达的任务要求,完成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减排任务,其中,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相对于2015年减少6900吨(各县(市、区)VOCs减排任务详见附件2)。
三、工作任务
(一)升级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绿色转型
1. 制定实施准入清单
完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引导采用公路运输以外的方式运输。(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等参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修订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环境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应制订更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建陶瓷(新型特种陶瓷项目除外)、玻璃、电解铝、水泥(粉磨站除外)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2. 排查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
全面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8]289号)要求,2019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督导,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电局等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督导)
3. 严控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产能
深入实施传统支柱型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路线和行动计划,制定重点转型升级产业目录。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发改委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严格质量、环保、能耗、安全、技术方面的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进一批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重点查清钢铁、有色、水泥、玻璃、陶瓷、化工、造纸、印染、石材加工和其他涉VOCs排放等行业能耗、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4. 清理退出重点区域污染企业
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各县(市、区)要结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产业政策等要求制定污染企业退出计划,明确时间表和任务单。严格控制新增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国资委、供电局等按职责负责)
5. 深化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
将VOCs省级、市级重点监管企业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范围,重点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建立对已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广先进的行业清洁生产共性技术和设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参与)
6. 加强园区环境管理
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进行环保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集聚区污染。鼓励工业集聚区建设集中的喷涂工程中心和有机废弃物回收再生利用中心,并配备高效治理设施。全面推行循环生产方式。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对园区内施工工地和裸露土地等应采取围蔽、覆盖、洒水、保湿和保洁等有效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定期对园区道路进行保洁保湿,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市生态环境局、各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参与)
(二)优化能源结构,构建绿色清洁能源体系
7. 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未完成年度煤炭总量控制目标的城市,任务结转累加至下一年度,并禁止新建耗煤项目。淘汰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全市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居民用散煤全部清零。到2020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339万吨标准煤以下。(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参与)
8. 增加清洁能源供给能力
扩大天然气供应规模,加快天然气管网及储气设施建设,天然气管网通达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及重点工业企业。鼓励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项目,支持用于替代煤锅炉、窑炉。在综合平衡“以气定改”和“以产定气”的条件下,推进工业窑炉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改造。(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参与)
9. 加快燃煤工业锅炉替代及清洁改造
全面摸查在建、已建、拟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建设,制定并实施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锅炉计划。2019年年底前,基本淘汰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不能稳定达标的分散供热锅炉。2020年年底前,建成较为完善的园区集中供热基础设施。2020年年底前,各县(市、区)按国家要求淘汰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未实行清洁能源改造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含企业自备电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自主选择关停。(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参与)
10. 严格工业和建筑节能管理
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到2020年,全市万元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7.6%。实现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实时动态监测,强化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管理。(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参与)
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建局等参与)
(三)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智慧绿色交通发展
11. 建设“绿色物流”片区
优化城市公路货运站场布局,逐步清退城市中心区内的公路货运站场和商品批发市场,引导货运站场向城市外围地区发展。完善与货运站场能力匹配的集疏运公路系统建设,减少货运车辆进入城市中心区行驶。以发展枢纽园区经济为导向,推进传统铁路货运场站向城市物流配送中心、现代物流园区转型发展,逐步改变中长距离用公路大规模转运货物的状况,优化公路货运运输结构和货车使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参与)
12.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2019年起,全市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电动汽车(含氢燃料电池汽车,下同),其中纯电动车型占比超过85%。2020年年底前,全市市区公交电动化率达80%以上。2019年起,全市新增或更新的巡游出租车和接入平台的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60%且逐年提高10个百分点。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每年更新车辆优先选用纯电动汽车,全市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纯电动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泥头车电动化替代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市财政局、国资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邮政管理局等参与)
全市所有新建住宅配建停车场必须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相关标准要求纳入建筑设计、验收规范;新建公共停车场及新增的路内收费停车位应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设快速充电桩。对有安装条件的已建住宅小区停车场、道路停车位和专用固定停车位,逐步增设充电设施。加快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配套充换电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公交站场、出租车和市政车辆集中停放地、物流集中区应优先配建充足的充换电设施。(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供电局等参与)
13. 完善城市绿色出行交通网络
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大力开展城市交通建设、交通结构、交通组织的优化工程。积极发展社区公交、支线小公交,构筑微循环公交系统,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不同公交体系之间的便捷衔接。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等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和绿道建设,引导共享交通规范有序发展,提高城市交通绿色出行比例。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优化城市交通信号灯设置和配时,着力缓解因施工、交通违法行为、红绿灯配时不合理等引起的城市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减少因拥堵而加剧的机动车尾气污染。(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参与)
(四)全面深化工业源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
14. 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完成钢铁、石化、有色金属、陶瓷等4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等15个行业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排污或不按排污许可规定排污等违法行为,强化排污者责任。2020年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所有78个行业和4个通用工序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纳入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措施的排污单位,应在其排污许可证副本中纳入相关应急减排措施。(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15. 实行工业源达标排放闭环管理
各地结合日常监管、违法案件查处、污染源自动监控等,全面摸清本行政区域工业污染源分布、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准确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要求,推行环境检测设备强制检定,将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建立本辖区超标排放企业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和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将企业超标排放问题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4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就《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到2024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9%,PM2.5浓度不高于27.2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PM2.5浓度不高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长治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重点人任务,以协同控制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管控治一体推进,以氮氧化物
近日,河南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南阳市环境空气质量限期达标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以污染防治攻坚10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治理,突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以更大力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山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如下: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征求公众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聚焦解决影响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浙江省生态环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冶金环保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冶金环保专业委员会刘涛、卢熙宁、程琳。2023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其中,《意见》提出一体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工作,重点推进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山川建设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受到高度关注。如何系统理解“美丽蓝天”建设?下一步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北京市印发实施《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2024年计划》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百余项措施,更加突出美丽北京建设,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通州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通州区蓝天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碧水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净土保卫战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应对气候变化2024年行动计划、通州区生态保护2024年行动计划等五部分内容。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
近日,202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指出,2023年江苏省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64公里,完成农村改厕67.8万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9个,新建农村生态河道6000公里。毫不动摇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化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局官方发布乌鲁木齐市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案情简介】2023年9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涉嫌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脱硝设施运行期间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3日,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预算金额5300万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清城区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养护及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
4月10日至11日,南方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孟振平到南方电网广东清远供电局调研,并在广东电网公司主持召开公司融入和服务广东“百千万工程”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融入和服务“百千万工程”,更好促进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2月29日,清远市高新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环卫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布,项目分为2个包组,由盈峰中联环境、广东利恒环境分获。详情如下:供应商名称: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2.16万元供应商名称:广东省利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2.6万元清远市高新环境服务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31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优化企业注册登记。支持企业使用新型储能、锂电池、钠离子电池、储能控制芯片、电解水制氢设备等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鼓励各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6日,华润电力发布了华润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100MW扩建项目配套储能系统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1876.519933万元中标该项目,折合单价1.877元/Wh。招标文件显示,华润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100MW扩建项目招标人为华润风电(连州)有限公司,项目配套10MW/10M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1月23日,广东清远220千伏英西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评受理。项目名称:清远220千伏英西输变电工程建设地点:清远市英德市石灰铺镇高屋村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2日,华润集团发布华润广东清远连州福山风电场100MW扩建项目配套储能系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情况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价格:18765199.33元,单价1.8765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长园深瑞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投标价格:19439270.00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2月6日,华润集团发布华润广东清远风电场项目配套储能系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显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26218990.70元,单价1.748元/Wh。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清远市电创电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报价28992506.00元,单价1.933元/Wh。招标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1月7日,中国能建天津电建中标国家能源集团广东公司清远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扩建工程项目A标段主体建筑安装施工。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英德市沙口镇,是广东省大型骨干燃煤电厂。电厂规划容量为4×1000兆瓦机组,一期1号、2号机组建设2×1000兆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目前在建,
近日,由中国能建广东院勘察设计的国家能源集团清远石角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10千伏系统受电一次成功。该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石角工业园内,建设2套10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项目机组额定供热负荷136吨/时,最大供热负荷180吨/时。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替代园区内分散工
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清远市绿能环保发电项目(清远市清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是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旗下的清远项目公司-清远市中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的清远市首家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负责处理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及佛冈县的生活垃圾。项目座落在清远市清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