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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西安市城管系统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6月20日
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西安市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城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城管系统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责任体制,严格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建立健全扬尘管控规范标准,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涉土工地、城市道路扬尘、露天焚烧废弃物等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餐饮油烟排放全面达标,锅炉改造、清洁能源替代如期完成,助力实现我市优良天数达到257天,空气质量排名退出168个重点城市后20位。
二、重点任务
(一)蓝天保卫战任务
1.落实抑尘措施,强化扬尘治理
(1)加强施工扬尘监管。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办理建筑垃圾清运手续的出土工地、市政维护工地、非市政挖占工地及取得道路挖占许可证的新建项目,符合条件的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建立出土、拆迁、市政维护、非市政挖占工地及建筑垃圾消纳场地管理清单,每月定期更新。
分管领导:杨生华副局长、王军副局长、杨建军副局长
牵头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
责任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出土、拆迁工地)、道桥管理处(市政道桥维护工地)、排水管理处(市政排水维护工地)、城市绿地建设处(城市绿化工地)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城管执法总队
(2)严控工地扬尘污染排放。采取“精细化管理+红黄绿挂牌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六个100%”和“七个到位”管理要求;配合市住建局修订完善《西安市施工工地场界扬尘排放限值管理办法(试行)》。
分管领导:杨生华副局长、王军副局长
牵头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
责任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出土、拆迁工地)、道桥管理处(市政道桥维护工地)、排水管理处(市政排水维护工地)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城管执法总队
(3)加强采暖季施工监管。采暖期间,各区县、开发区中心城区(由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划定,报市政府备案)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城际铁路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
分管领导:杨生华副局长、王军副局长
牵头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
责任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出土、拆迁工地)、道桥管理处(市政道桥维护工地)、排水管理处(市政排水维护工地)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城管执法总队
(4)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从源头上防止道路扬尘。建立通报、整改、提升等工作机制。每年新增新能源道路保洁车辆(具备吸尘功能)不得低于新增保洁车辆的50%,逐步淘汰干扫式老旧设备。运用走航监测车等新技术检测评定城市主要道路扬尘成果,合理调度保洁力量。
分管领导:吴雪萍副局长
责任处室:环境卫生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
(5)严格监管渣土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保持全过程密闭营运状态,每季度至少接受一次全密闭性能检测,不合格的一律禁止营运。进一步规范渣土通道联合值守点设置,对沿途抛洒、带泥上路、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及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并建立倒查机制,追究项目工地、容貌监督员、承运资质公司责任,结合全市渣土消纳场点位设置,合理规划清运路线,规避特殊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域。
分管领导:杨生华副局长
责任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城管执法总队
(6)提高道路硬化率。摸排城区未硬化及破损道路,采用清单化管理模式,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对暂未完成整治的道路,采取喷洒抑尘剂、结壳剂等措施降尘。硬化道路优先采用环保、可循环利用的新型路面材料铺设。
分管领导:王军副局长
责任处室:道桥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
(7)严控粉尘逸散行为。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形成监管联动机制。强化巡查,依法对各类装载粉尘式货物非厢式货车行驶过程中的粉尘逸散行为进行处置。(配合任务)
分管领导:杨卫华副局长
责任处室:执法监督和保障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城管执法总队
2.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力度
清查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并采取治理措施;所有餐饮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实现达标排放,凡达不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全面治理露天烧烤污染,严防有烟烧烤“死灰复燃”;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早市、夜市等流动摊点油烟污染。
分管领导:杨卫华副局长
责任处室:市容秩序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城管执法总队
3.加强露天焚烧污染管控
加强秸秆、垃圾、树叶、杂物露天焚烧及燃放烟花炮竹管控、查处力度,夯实各级主体责任,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重点时段开展专项巡查,严防因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
分管领导:杨卫华副局长、吴雪萍副局长
责任处室:市容秩序管理处(秸秆、垃圾、树叶、杂物等露天焚烧管控)、环境卫生管理处(保洁员焚烧垃圾、树叶管控)、生活垃圾管理处(桶、箱、台、站等生活垃圾收集点垃圾焚烧管控)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城管执法总队
4.持续强化煤炭管控
持续保持餐饮单位、餐饮摊点使用散煤清零状态,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确保所有餐饮单位、餐饮摊点使用清洁能源。
分管领导:杨卫华副局长
责任处室:市容秩序管理处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城管执法总队
5.加快清洁能源替代
督导西安城北供热有限公司(经开)完成6台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和西安经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完成剩余燃煤锅炉改造,并通过验收。
分管领导:李平伟局长
责任处室:燃气热力管理处
责任单位: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执法总队
(二)碧水保卫战任务
1.落实排水许可证制度,按区县统计水量;老区改造时实施雨污分流,排查雨污错节漏接问题并进行整改。
2.在皂河、幸福渠、浐河、漕运明渠沿线有溢流问题的污水厂前段试点建设3-5处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
3.完成全市地铁施工降水的改排工作。
4.完成南北湖、兴庆公园、革命公园、未央湖等景观退水改排工作。
分管领导:王军副局长、吴雪萍副局长
牵头处室:排水管理处
责任处室:排水管理处、园林绿化管理处(配合完成兴庆公园、革命公园、未央湖等景观退水改排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及市政有关部门
(三)净土保卫战任务
1.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建筑垃圾、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
分管领导:杨生华副局长、吴雪萍副局长
牵头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
责任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建筑垃圾)、环境卫生管理处(农村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及市政有关部门
2.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建成投用4个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厂(高陵区、鄂邑区、蓝田县、秦汉新城)。启动西安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场建设。
3.完成省上确定我市的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加快3个餐厨垃圾处理厂(高陵区、蓝田县、沣西新城)的建设。
4.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分管领导:杨卫华副局长、吴雪萍副局长
牵头处室:生活垃圾管理处
责任处室:生活垃圾管理处(垃圾处理厂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环境卫生管理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及市政有关部门
(四)青山保卫战任务
着力解决垃圾、沙土弃渣等乱排乱放问题。
分管领导:杨生华副局长、吴雪萍副局长、杨卫华副局长
牵头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
责任处室:建筑垃圾管理处(沙土弃渣)、生活垃圾管理处(城区生活垃圾)、环境卫生管理处(农村生活垃圾)
责任单位:各区县城管局、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部门及市政有关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的重要意义,并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方案要求再细化、再分解、再落实。严格执行城管系统治霾机构一把手领导制和业务分管领导负责制,坚持做到治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专项考核,确保本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定性、定量、定标准、定时限、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的“六定”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本方案“牵头处室”负责对所牵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并组织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推进落实;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导督办;对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提出追责建议。“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周密组织实施,攻坚破难,扎实推进,确保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强化考核问责
由综合管理处、派驻纪检组牵头,机关纪委、相关业务处室联合组成铁腕治霾工作督查考核问责领导小组,负责城管系统铁腕治霾督查考核问责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依据,对未能完成目标任务、重点任务进展缓慢或在铁腕治霾工作中存在其他严重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实施追责问责。
(四)强化综合督查
各单位纪检、执法监督部门将铁腕治霾工作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各牵头处室要组成专职督查队伍,坚持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活动,并建立起严格的督查督办、督查通报、督查考核、督查问责机制。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要将主要领导“每周三查”、分管领导“每日检查”和铁腕治霾办、牵头处室“常态夜查”贯穿其中。
附件:2019年蓝天碧水净土青山保卫战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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