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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9-08-28 13:2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生活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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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

8.11.1 本条规定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设计应执行的国家标准。

8.11.2 填埋气体发电厂内部场所空气中可能含有一定量的甲烷和硫化氢等易爆气体,在通风情况不好的情况下,甲烷气体有可能积聚,从安全的角度出发,此处的电气设备应选用防爆设备,防爆等级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必要时应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并联锁通风机,以便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值时能够立即启动通风机,将可燃气体迅速排出。

8.12 调度自动化

8.12.1 本条文规定了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装置的配置和选型设计应执行的国家现行标准。

8.12.2 本条文规定了在不同条件下,填埋气体发电厂远动终端的配置原则。对于接入电力系统的填埋气体发电厂,电力系统对不同电压等级均有相关的调度自动化要求,填埋气体发电厂可按满足当地电网要求配置调度自动化设施。

8.13 电能量计量

8.13.1 《电能量计量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202 的有关规定也适用于填埋气体发电厂。

8.13.2 本条规定了关口点和考核点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

8.13.3 本条规定了电能计量对外部工作电源的要求,并要求能送出电源故障信号,以保证电源故障时,能够及时报警,提醒运行人员排除故障。

8.13.4 本条是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2000 的第5.4 条f 项而增加的。电能计量装置带有失压计时功能用于监测计量PT 二次侧是否存在失压现象。当PT 二次侧某一相发生失压时,能够记录下失压时间,并根据失压时间来追补其丢失的电量,以挽回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纠纷。

8.14 系统通信

8.14.1 本条规定了对填埋气体发电厂调度通道数量和厂端通信设备配置选型的要求。填埋气体发电厂一般不是系统中的重要节点,有时保证有一路可靠的通道接入调度端也可满足需要。具体通道数量需根据填埋气体发电厂的重要性及当地系统情况确定。

8.15 厂内通信

8.15.1 填埋气体发电厂的装机容量较小,将生产管理和生产调度程控交换机合并,可使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更加方便。

8.15.2 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模拟中继的技术已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数字中继方式,因此,本文确定中继方式采用数字中继方式。

8.15.3 本条规定了厂内通信设备对外部交流和直流电源的要求。为保证在全厂失电时尽可能长时间地保持对外通信的畅通,要求蓄电池的放电时间按4h 考虑。

8.15.4 填埋气体发电厂的通信设备不多,参考小型火力发电厂的习惯,可不单独设置通信机房,通信设备安装在电气设备室时,只需考虑厂内通信屏位即可。

8.15.5 通信设备通常都要求有安全可靠的接地系统,因此,对本条对接地系统的做法提出的要求。

9 仪表与自动化控制

9.1 一般规定

9.1.1 自动化控制对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自动化控制系统应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9.1.2 为确保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稳定、经济运行并严格达到环境保护的要求,本条文规定自动化系统应采用成熟的控制技术和可靠性高、性能价格比适宜的设备和元件,包括对引进的自动化系统和软件的基本要求,对未有成功运行经验的技术,不应使用。

9.2 自动化水平

9.2.1 由于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的主要介质是可燃气体,且此可燃气体的气体成分及流量变化较大,要实现工程的稳定安全运行,较高的自动化控制水平是非常重要的。

9.2.2 填埋气体中O2 和CH4 的含量与抽气流量有较大关系。当CH4 的含量低于一定值时,气体就无法利用,甚至有时会出现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将抽气设备的控制与O2 和CH4 含量监测仪及气体利用设备控制元件连锁,以保证整个系统的稳定、安全运行。如当O2 含量增加时自动减小抽气设备转速,O2 含量超过安全线时立即停止抽气;当气体利用设备故障时自动停止抽气等。

9.2.3 工业电视系统的设置主要是随时掌握厂站各工段的运行状况,便于值班人员及时发现问题。工业电视系统摄像头安装位置与画面监视器位置一览表(详见表9.2.3),供工程设计参考。

9.2.4 本条的要求旨在保证系统安全运行,一旦系统发生故障或需紧急停车时,紧急停车系统将确保设施和人员的安全。

9. 3 分散控制系统

9.3.1-9.3.2 分散控制系统可实现:

1 现场有效数据和测量值的采集;

2 连续动态模拟流程图显示装置各部分运行状态、报警和模拟量参数等;

3 数据的存储,复原和事故追忆;

4 报表编辑,历史和实时曲线记录;

5 报警编辑和实时信息编辑;

6 程序框图显示;

7 组和点的控制和设定值控制;

8 自动执行所有程序,管理功能和维护行为(操作指导,运行维护,操作步骤);

9 发生重大故障时通过操作进行系统的调整和变更;

10 提供开放性的数据链接口。

9.3.3 控制系统的冗余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操作员站和工程师站的通讯总线应为冗余配置;

2 I/O 接口要有10~15%的备用量,机柜内应留有10%的卡件安装空间并装有10%的备用接线端子;

3 控制器的冗余配备原则为:

1) 重要控制回路1︰1;

2) 次重要控制回路 n︰1(n 为实际回路数);

3) 控制回路和后备控制回路之间应有自动无扰动切换的功能。

4 控制系统内部应配置冗余电源单元,每个电源单元的容量应不小于实际最大负载的125%,

二套电源应能自动切换,切换时间应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9.4 检测与报警

9.4.1 仪表及计算机监视系统功能的设置原则:

1 反映主设备及工艺系统在正常运行、启停、异常及事故工况下安全、经济运行的主要参数和需要经常监视的一般参数,应在计算机监视系统中设置指示功能,用于就地操作或巡回检查时,设置就地指示仪表;

2 反映主设备及工艺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况并在事故时进行分析的主要参数和用以进行经济分析或核算的重要参数,应在计算机监视系统中设置记录功能;

3 经济核算、效率核算及计算设备出力用的流量参数应在计算机监视系统中设置积算功能或单设流量积算仪表。

检测与报警项目见表9.4.1 检测、报警一览表,供参考。

说明:1 发电机组、气体预处理设备等系统的设计应对设备生产商配套的显示、调节控制仪表、报警、保护装置元件进行统一考虑,避免重复设置。

2 重要报警参数可设置光字牌报警装置;重要显示参数可设置数字显示仪。

3 对检测仪表的精度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a) 运行中对额定值有严格要求的参数,其检测仪表的精度等级应优于0.5 级;

b) 为计算效率或核收费用的经济考核参数,其检测仪表的精度等级应优于0.5 级;

c) 一般参数仪表可选1.5 级,就地指示仪表可选1.5~2.5 级。

d) 分析仪表或特殊仪表的精度,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9.4.3 由于填埋气体属于可燃气体,一旦管路漏气,车间内很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此本条规定填埋气体处理和利用车间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并在报警的同时开启排风机,避免产生爆炸性混合气体。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9.4.5 由于油、水、蒸汽及可燃气体等的一次仪表均存在介质泄露的可能,如在控制室安装,一旦泄露易造成安全事故。

9.4.6 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需报警的主要有填埋气体中O2 含量超标、CH4 含量过低、管路堵塞(流量急剧下降)、火炬熄火、设备故障等。

9.4.7 填埋气体中O2 含量超标、火炬熄火等情况会引起安全事故,因此这类参数的报警信号源应直接引自一次仪表,以免误报或延时报警造成事故。

9.5 保护和连锁

9.5.1 保护的目的在于消除异常工况或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保证工艺系统中有关设备及人员的安全。这就决定了保护要按照一定的规律和要求,自动地对个别或一部分设备,以致一系列的设备进行操作。保护用的接点信号的一次元件应选用可靠产品,保护信号源取自专用的无源一次仪表。接点可采用事故安全型触点(常闭触点)。保护的设计应稳妥可靠。按保护作用的程度和保护范围,设计可分下列三种保护:①停机保护;②改变系统运行方式的保护;③进行局部操作的保护。

9.5.2-9.5.3 系统停止运行的保护宜包括:发电机组事故停机保护、锅炉事故停炉保护、锅炉燃烧器熄火保护、火炬熄火保护、O2 含量超标保护、CH4 含量过低保护、蒸汽压力超高保护。

9.5.4 具体内容包括:

1 工作泵(风机)事故跳闸时,应自动投入备用泵(风机);

2 相关工艺参数达到规定值时自动投入(切除)相应的设备,如气体流量大于使用量时,自动投入火炬将多余气体烧掉,当气量小于使用量时,自动切断火炬;

3 相关工艺参数达到规定值时自动打开(关闭)相应的电动门、电磁阀门等。如当气体中70甲烷含量高于45%时,自动打开通往发电机的阀门。

9.6 电源与气源

9.6.1 仪表和控制系统应从厂用低压配电装置及直流网络取得可靠的交流与直流电源,并构成独立的仪表配电回路,电源主进线宜采用双电源自动切换开关(A.T.S),切换时间应不会使控制系统或保护系统因为电源的瞬断而导致数据丢失或系统误动。仪表和控制系统用电容量应按照其耗电总容量的1.5 倍以上计算。

9.7 控制室

9.7.1 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主要包括气体收集系统、气体处理系统和气体利用系统。

这三个系统需要统一控制和协调,才能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运行,因此需要一个中央控制室对三个系统实行集中控制,其中气体处理系统需要与气体利用系统实现设备的连锁。

9.7.2 本条是对控制室设计的一般要求。

9.8 防雷接地与设备安全

本节主要是对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设施的防雷和电气设备安全做的基本要求。由于垃圾填埋场一般位于较空旷的地方,容易发生雷击现象,因此必须做好防雷措施。

10 配套工程

10.1 工程总体设计

10.1.1 本条是对填埋气体收集范围确定的基本要求。为了有效控制填埋场臭味,垃圾填埋后应尽快进行填埋气体的收集。

10.1.2 由于填埋气体导排系统主要是在垃圾堆体上设置,因此填埋气体导气井、导气盲沟及导排管网等必须结合垃圾堆体的形状进行设计。

10.1.3 本条是对填埋气体抽气、处理及利用厂区总图设计的基本要求。

10.2 建筑与结构

10.2.1 由于填埋气体处理和利用设备一般比较大,车间高度应足够,以满足设备的安装和运行维护。在炎热地区车间的自然通风很重要,因此在车间高度允许时应设置天窗加强自然通风。

10.2.2 本条是对机器间外门设计的一般要求。

10.2.3 本条是对机器间建筑内部设计的基本要求。

10.2.4 由于发电机房内有填埋气体管道及其他油品等易燃物,因此本条要求发电机房用具有一定耐火特性的墙和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

10.2.5 本条要求主要是考虑机组的搬运安装和安全问题。

10.3 给排水

10.3.1 本条是对厂区给排水设计的一般规定。

10.3.2 本条是生活饮用水设计的一般规定。

10.3.3 本条是对厂区排水设计的一般规定。

10.3.5 气体导排井排出的水就是填埋区渗沥液,因此应该排入渗沥液处理厂或渗沥液输送系统。

10.3.6 由于从填埋气体中凝结下来的水含有一些有机物,因此需要处理后才能排放。

10.4 消防

10.4.1 本条是对厂区消防设计的一般规定。

10.4.2 填埋气体的主要成份是甲烷(CH4),相对密度为0.415(-164℃),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浓度为5%~15%。填埋气体管道、设备均有漏气的可能,填埋气体漏至车间内,就可能形成车间内甲烷达到5%浓度的可能性,因此填埋气体处理及利用车间等具有爆炸危险的建筑耐火等级不能低于二级。其设计需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 中的有关要求。

10.4.3 本条文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制定的。

10.4.4 本条规定门的开启方向是为了当配电室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能迅速通过房门,脱离危险场所。

10.4.5 厂房内部装修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极易引起火灾事故发生,特作此规定。

10.4.6 集装箱式发电机组是将内燃发电机组安装在集装箱内,进气管与内燃机的连接处存在漏气的可能,集装箱安装通风设备并保持通风良好可以防止泄露的气体在集装箱内聚集引起爆炸。箱体采用阻燃材料可以避免可燃气体引燃箱体而发生火灾。

10.5 采暖通风

10.5.1 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 和《民用建筑供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分别适用于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因此本条分别引用两个标准。

10.5.2 本条对填埋气体收集利用工程的建筑物采暖室内温度的确定提出了要求。

10.5.3 本条文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 制定的。

10.5.4 由于填埋气体发电机组检修、保养周期较短,且发电机备用机组余热量小于采暖总用热量时,为了保证采暖的可靠性提出本条要求。

10.5.5 本条的说明同10.5.1 条。

10.5.6 由于气体处理、利用车间存在有可燃气体泄漏的可能性,因此通风换气设备应考虑防爆。

10.5.7 发电机组在运行过程中散热量较大,如所散发热量不能有效排出,则机房内温度会升高,若温度超过发电机工作环境温度要求,则会影响发电机的正常运行。因此需要设置有效的通风系统将发电机的散热有效地排除室外,并从室外吸入新鲜空气补充室内。在北方冬季室外温度较低时,还要考虑减小室外空气吸入量,增加室内空气吸入量,以避免吹向发电机组的空气温度过冷而影响发电机组的正常运行。

10.6 空调

10.6.1 建筑物的空调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 的有关规定。

11 环境保护与劳动卫生

11.1 一般规定

11.1.1 在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环境污染物,在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做到废气、污水、渣、噪声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11.1.2 本条是对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中的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方面的基本规定。

11.2 环境保护

11.2.1 由于目前尚无填埋气体火炬和锅炉的烟气排放标准,本条要求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 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控制填埋气体火炬和锅炉的烟气排放。

11.2.2 目前尚无填埋气体内燃式发电机组的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类似的标准有《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762-2008)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 阶段》(GB17691)。对于填埋气体内燃发电机组的烟气排放限值应参照类似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确定。

11.2.3 由于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比较少,为节省投资,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的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尽量并入垃圾填埋场管理区生活污水或渗沥液处理站处理,如果填埋场的污水是排往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则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的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也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11.2.4 本条文是对噪声污染控制的基本规定。

11.2.5 噪声源控制应考虑厂址与周围环境之间噪声影响、高噪声设施相对集中布置、设备选择的低噪声与小震动等因素和措施。

设备选择中对噪声的要求一般应不大于85dB(A),确实不能达到要求的设备,应采取以隔声为主并根据设备噪声特性与应达到的噪声控制标准采取适宜的消声、隔振或吸声的综合噪声控制措施。噪声控制设备选择应以噪声级、噪声频率为基本条件,并注意混响声的影响。

11.2.6 由于填埋气体臭味很大,在收集、处理及利用过程中应注意恶臭的控制,为此做出本条规定。

11.3 职业卫生与劳动安全

11.3.1 本条文是对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劳动卫生的基本规定。

11.3.2-11.3.3 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可设置值班宿舍、浴室、更衣间、卫生间等。建筑物内应设置必要的洒水、排水、洗手盆、遮盖、通风等卫生设施。不应采用对劳动者健康有害的技术、设备,采用可能对劳动者健康有害的技术、设备时,在有关的设备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并应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填埋气体管道、抽气设备、气体预处理设备、火炬、发电机组、锅炉等设备和设施应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和防护措施。

11.3.5 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的劳动安全措施主要包括:

1. 在垃圾堆体上作业时应有防火和防中毒措施。

2.道路、通道、楼梯均应有足够的通行宽度、高度与适当的坡度;应有必要的护栏、扶手等。

一般不应有障碍物,必须设置管线穿行时,应有保证通行安全的措施。

3. 高空作业平台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应设置可吊挂的安全带及防止坠落的安全设施。

4. 机电设备周围留有足够的检修场地与通道。旋转设备裸露的运动部位应设置网、罩等防护设施。

5. 堆放物品之处,应有明显标记。重要场所、危险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牌等标记。

6. 进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应佩带安全帽。

7. 高噪声、明显震动的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消声、吸声等综合治理措施,以及人员防护措施。

8 对人员可以接触到的,表面温度高于50℃的设施,应采取保温或隔离措施。

9. 需要进行内部人工维护修理的槽、罐类,应有固定或临时通风措施,并根据需要于出入口处设置供吊挂安全带的挂钩。填埋气体火炬检修时,应等火炬停止冷却至环境温度后,检修人员方可进入,且现场应有专门人员监护。

10 电气设备应尽可能设置在干燥场所,避免漏电。

11 对遥控设施,应设有紧急停车按钮。

12. 人员疏散通道及其他重要通道处设置应急照明设施。

13. 设备控制尽可能自动化,并设置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时的可靠的安全装置。

14. 各种管道、阀门应采取易于操作和识别的措施。

15. 发生误操作时,系统可保证在安全范围运行与多余信息排除。异常信息及故障应准确传递给操作人员。

16. 使用酸碱等化学品时,防止对人员伤害措施。

17. 压力容器应严格按照《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12 工程施工及验收

12.1 一般规定

12.1.1 本条文是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

12.1.2 本条文是保证设备安装质量的基本规定。

12.2 工程施工及验收

12.2.1 本条是对施工准备的要求。施工前主要做三个方面的准备:

技术方面应准备好施工图设计文件、设备技术文件(设备安装说明书)及设计交底记录;

施工用临时设施、设备及材料的准备;

具有通过评审的施工组织设计。

12.2.2 本条是对安装设备的建构筑物土建施工的基本要求。对于填埋气体利用工程,重点考虑发电机组的起吊、搬运和安装与土建施工的关系。

12.2.3 由于垃圾堆体内始终在产生填埋气体,堆体内基本保持一定的正压,因此在堆体上挖方、钻孔等作业时不可避免要有填埋气体逸出。填埋气体与空气接触可能会在某些部位形成CH4 含量5%-15%的爆炸性气体,因此本条要求在垃圾堆体上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施工方案和紧急预案,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12.2.4 在垃圾堆体上进行挖方、导气井钻孔、管道连接等施工时,施工人员和设备易于直接接触逸出的填埋气体,因此施工设备应有防爆措施,施工人员应有防止中毒的措施。

12.2.5 对于填埋气体的处理及利用设备和材料的质量直接与工程安全有关,因此设备与材料的验收应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规定,避免不合格设备和材料的使用。

12.2.8 对于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需要做中间验收的工程主要包括直埋敷设的气体导排管道、钻孔施工的气体导排井、在垃圾堆体上铺设的导气盲沟、垃圾堆体上设置的直排式凝结水井、大型设备和厂房的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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