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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在“逛吃逛吃”中悄然溜走,虽然我们巴望着祖国母亲能够再过一个阴历生日,但还是不得不接受已经开工的现实。梦(pin)想(穷)使我动力十足!
而在这“嗖”一下就过去了的假期里,几项水处理政策已开始实施,而且,在今年的未来的两个月里,还有一些政策将要施行。
下面,北极星水处理网为您盘点10月起开始施行的水处理政策。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经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于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制定的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三项主要污染物综合排放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
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最高罚款达100万元。
条例中严格工业水污染防治要求,细化了城镇和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规定,明确了地下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的相关规定。
条例第十条规定,对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三项主要污染物,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五类及以上标准,制定水污染物综合排放地方标准。
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向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的废水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未达到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5月31日在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7章86条,主要对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措施,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水环境监控和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条例》增设“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一章,调整完善了相关制度。
明确了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增加了水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并将督察结果与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挂钩,为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责任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手段。
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明确了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条件等内容。
完善了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相衔接。
此外,《条例》还对举报奖励、信用评价等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
同时,《条例》加强了饮用水水源、地下水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增加了黑臭水体治理、人工湿地建设方面的规定,并强化了重点领域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工业、城镇、农业和农村、交通运输等方面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
比如,在工业水污染防治方面,增加了推行清洁生产的规定;实行工业污水集中达标处理,要求工业废水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等。在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方面,强化了对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增加了对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措施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一直以来存在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如对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废水、污水的,罚款金额由原来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调整为“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同时,还对上位法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制度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近日批准《榆林市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该《条例》是榆林市取得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三部实体性法规,于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6章63条,对无定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和生态保护以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条例》的出台,将对榆林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陕西杨凌示范区《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管理办法》
2019年10月15日起施行
陕西杨凌示范区于近日印发《城市污水处理费收缴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办法》的出台,旨在确保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正常运行,减少污水排放量,改善生态环境。
《办法》自2019年10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了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对象,即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指收集、接纳、输送、处理、处置及利用城镇污水的设施的总称)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企业缴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可列入企业的成本费用,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污水处理费由示范区供水主管部门委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征。
《办法》同时规定,对单位或个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或处理后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排向自然水体的水质标准,且未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水的,不缴纳污水处理费。
《办法》规定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以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杨凌示范区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和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杨管发改发〔2016〕68号)为准,若收费标准调整,以杨凌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最新规定为准。
《办法》规定,污水处理费一般按月征收,并通过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全额上缴同级国库。
其中,公共供水企业按规定时限如实向示范区供水主管部门申报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数额;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时限如实向示范区供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申报用水量(排水量)和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数额。
《办法》规定,公共供水企业按规定时限如实向示范区供水主管部门申报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处理费数额,示范区供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对申报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污水处理费征收数额。
示范区供水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公共供水企业全年实际售水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对公共供水企业全年应缴污水处理费的汇算清缴工作。
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时限如实向示范区供水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申报用水量(排水量)和应缴纳的污水处理费数额。
《办法》还规定,建设施工临时排水、基坑疏干排水等地下工程已安装排水计量设备的,按计量设备显示的量值计征污水处理费;未安装排水计量设备或者计量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规模定额征收污水处理费。
《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
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和排涝通畅,保护水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的综合功能和效益,修订《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刻不容缓。
2019年4月26日,《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经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19年8月1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通过,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宁波市河道管理条例》紧盯“河道面积不再减少、河道生态持续改善”两大目标,进一步明晰政府部门河道管理职责,突出河道水域控制管理,强化河道生态建设保护。
新增河道基本水面率确定、排水口管理、部门联合执法监管等内容,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加大“水岸同治”力度,进一步增强河道水安全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条例》修订的重点内容有七方面:
一是根据本轮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调整明确有关部门河道管理的职责分工;
二是完善河道专业规划的编制主体、内容和程序;
三是突出河道基本水面率控制,明确将河道基本水面率作为区块开发建设用地规划指标;
四是划分不同类型河道的管理范围,夯实河道管理基础;
五是强化源头治理,明确禁止将未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的各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对已经存在的排污口及雨污混排口及时拆除、封堵或者改造;
六是强化河道生态调水补水职责,明确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方案,促进河道水体流动,改善河道水质;
七是强化政府责任,明确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河道行洪安全、基本水面率控制、排污和污水处理等情况。
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近日,住建部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技术标准》,标准将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技术标准》中,基本框架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计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污水处理、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管理等内容。
该《技术标准》的主要亮点:
1.确定农村污水的处理方法。
结合当前农村需求和技术成熟度,结合“水十条”的要求,该县是该单位。
“标准”建议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
此外,还借鉴国内外农村污水处理集中分散处理的经验,提出了生活污水处理,乡村污水集中处理,城市污水处理等城市污水管网的处理方法。在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进行综合经济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应根据当地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和技术流程。
2、设计水量和水质。不同地区农村生活习惯、生活水平、气候条件、水源、水资源结构的差异,导致农村污水排放和水质差异较大,难以给出具体的设计值。标准所列的数据范围仅在没有基本数据的情况下供当地参考。实地调查应是确定农村污水排放和水质的首要选择。
3.强调农村污水收集管网的重要作用。目前,农村污水处理强调技术和收集系统相对缺乏。过去,大多数参考城市排水网络设计,造成大量投资浪费。在“标准”中,对此提出了一些要求,并建议根据位移和坡度确定管道直径和流量,并制定管道和检查井的管理规定。
4.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参数优化。本标准对具体工艺参数进行了优化,以适应我国农村污水的特点。优化的主要依据包括总结国内工程近几年的经验,借鉴国外经验,针对厕所改造提出对厕所污水处理和资源利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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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过去的11月,有哪些水处理相关政策发布?北极星水处理网进行了盘点。国家层面新政出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迎来“新机制”2023年11月8日,国务院官网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迎来“新机制”。指
2022年,我们在“逆境”中前行,在“寒风”中坚挺,在众多重磅政策的出台下对水处理行业发展的信心依然坚定!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提上日程;城镇化建设的载体推进至县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速推进;国家定调盘活存量资产,地埋式污水处理厂迅速发展;黑臭水体治理城市乡村共同行动;长江、黄河保护流域
北极星水处理网结合北极星数据库,带您回顾下2020年最受关注的水处理重磅政策TOP10。
2020年我国水处理行业项目投资9428亿元,相比2019年增长38.7%。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2021年1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析判断污水资源化指导意见发布,明确2025年全国再生水利用率25%以上。《意见》指出两个阶段性目标,1)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
受中国政府对环境保护及污水处理行业的持续政策支持及持续投资所推动,中国污水处理行业获得稳健增长。疫情之下,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生态环境部紧急印发通知出台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为加快推进固
近些年,北京、天津、山西、巢湖流域、太湖地区、大清河领域等地标陆续出台,部分敏感地区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从过去的一级A达到了准四类、甚至三类标准,为应对不断提升的水质标准,多样性的膜技术组合工艺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污水处理势在必行膜技术重要度显现近年来,我国水体污染日益严重,2018
水是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在经济的高速发展、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下,2019年我国水处理行业市场规模达到889亿元,同比去年增长了5.44%,以下是水处理行业政策及环境分析。水污染情况不断加剧,我国水处理和再生行业受到空前的关注,近两年各地区毛利率都保持在70%左右,甚至有的地
告别了2018年的“寒冬”,环保行业的2019曙光再现,虽不似几年前高歌猛进,但在政策利好下仍持续发展。水处理行业迎来“提质增效”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一步推进,第三方治理加速驶入快车道,工业节水提上日程……下面就跟随北极星水处理网一起来看看2019年最受关注的十大水处理政策都有哪些吧!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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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北滘、乐从等多个水项目正式动工。勒流南部水质净化厂工程勒流南部水质净化厂工程项目设计规模4.0万m3/d(土建4.0万m3/d,设备2.0万m3/d),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综合处理箱体、办公楼的土建工程、工艺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安防工程、总图工程和进出场管线及排出口等。项目工
近日,顺德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正式动工。作为顺德区第二批试点联围EPC工程重要组成部分,容桂水系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涵盖容桂联围、胜江围,涉及容桂、勒流、杏坛3个镇街,总投资达52.14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水污染防治工程、水环境治理工程和水动力构建工程等,预计建设管网约914km,河涌清淤10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杭州市将全面提升废气收集处理能力,持续提高水污染防治水平,稳步完善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推进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力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
为进一步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出台《2024年项目投资攻坚年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实施生态环保投资攻坚行动。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打好黄河“几字弯”宁夏攻坚战,实施“三山”生态保护修复、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贺兰山东麓水
《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经2023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改,现予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生态、水环境,保障供水水质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2024年2月1日,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所属“国能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国能水务环保有限公司(简称:国能水务)。国能水务深耕环保领域二十余年,是国家能源集团唯一专业从事水处理工程、水务投资与运营、声学环境治理、节能环保产品制造、生态修复治理的综合型智慧环保企业。五
西宁人大网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改草案)》意见的公告,文件全文如下:西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改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发挥水资源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等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3年度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助力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十大典型案例及提名表扬案例。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聚焦绿色低碳、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等领域进行创新,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科技成果对江苏绿色低碳环保产业集群发展、解决地区生态环境
1月19日,四川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达州市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以私设暗管的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2023年8月9日,达州市大竹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大竹正邦农牧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下属的钟坝养殖场通过场内雨水管网向场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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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江苏丹阳市2023-2025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O工程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苏州苏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云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丹阳市水润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入围。项目预算金额41595.6万元,总工期要求600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工程完工。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近日,高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3-2024年)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主)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高州高禾建设有限公司,(成)深圳粤港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606.806745万元;运营维护费下浮率5.02%第二中标候选人:(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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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国家九部门《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的精神,落实《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要求,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编码规则,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数字化水平,《上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编码导则》日前发布,一起来看↓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防城港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防城港基本实现乡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全覆盖,所有乡(含部分原撤乡并镇的乡)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成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扩容改造,满足建制镇区生活污水处理需要。规划建设13个乡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个镇级
作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举措,科右中旗再生水项目由科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于2019年开工建设。目前,新建管网16.2千米,新建加压泵站1座,新建1000立方米的调节水池一座,其下辖的污水处理厂将再生水输送至内蒙古能源集团科右中发电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主
3月14日,缙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项目—古塘下等八个村治理工程等四个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牵头方):缙云城投大成基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成员方一):浙江省建投交通基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人(成员方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标价:10196.2671万元其中:(1)项目
3月13日,资阳市雁江区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资阳市雁江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至2024年3月20日。本办法适用于雁江区行政区域内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是指对城镇居民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的设施,含配
近日,中山市民众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复评结果公布,复评结论为“维持原评审结果不变”。根据评标结果公示,16家联合体被选为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如下:1、中山公用工程有限公司联合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单位:【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
3月12日,图木舒克经开区达坂山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工期143天。项目规模:设计水量为8000m3/d,其中工业废水6500m3/d,生活污水1500m3/d。新建部分:新建臭氧发生间、储药间、臭氧催化氧化池、中间水池、混合液回流泵房各一座;改造部分:改造原生化池、风机房及配套管网
3月8日,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开工仪式在南康区太窝乡举行。赣州市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厂网一体化项目采用BOT模式,由紫光环保全资子公司赣州富春紫光环保有限公司出资建设,分期实施。本次为南康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厂一期工程,设计规模为4万吨/日,新建配套管网约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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