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现批准《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20)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查询。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09)废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3月26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3月26日印发
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ollution control for treatment of waste lead-acid battery
标准号:HJ 519-2020 代替 HJ 519-2009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09年,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 519-2020 代替 HJ 519-2009)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月6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第一批共19家。关于印发《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请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于2024年11月底前和2025年11月底前将辖区内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总结报送我局。公示如下: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办〔2019〕103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便捷化,发布关于做好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公示如下:各市生态环境局: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便捷化,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试点实施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通知》制定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危险废物转移是其利用处置的必要环节。新修订的《中华
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全国范围,选择一批环境管理水平高、技术装备先进、污染防治设施完备、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再生铅企业作为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单位。试点期间,向试点单位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结束。关于开展优化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危险废物领域典型案例一、范某某废铅蓄电池加工点涉嫌倾倒有毒物质案【案情简介】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北辰分局对北辰区双口镇某铅蓄电池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涉案当事人范某某主要从事废铅蓄电池、机动车废水箱、废转向机、废铁等物品的收集售卖,且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场
为了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自从我省出台《辽宁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来,各地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工作,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现公布3起举报奖励领域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便捷化,切实减轻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企业负担,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审批“白名单”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
7月25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3〕117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自《上海市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
为推动形成省域内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的格局,我厅起草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以管促调、强化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建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赣环呈〔2022〕1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为落实《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
近日,《废铅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和《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发布实施。生态环境部固体司有关负责人就《技术规范》和《指南》的制修订背景、原则、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技术规范》和《指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防范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部决定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目前,
2019年2月21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配合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研讨会。会议交流了《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分析了相关困难和问题,研究了解决措施。会后
骆驼股份6月8日晚间公告,未来三年,公司计划在再生铅板块投资15亿元,新增三个生产基地,同时对原有生产基地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形成不低于100万吨的年处理废铅蓄电池能力。新增生产基地是指在现有5个蓄电池生产基地的基础上,计划再增加3个生产基地,在国内形成4000万至4500万KVAH的生产能力,每年生
一、我国铅蓄电池基本情况蓄电池是一种将电能转换为化学能储存起来,用电时再将化学能转变为电能的一种直流电源体,由正极、负极、电解质、隔膜和容器5个主要部分组成,通过氧化还原反应进行能量转换,可以再充电和反复使用。由于在成本、稳定性、安全性、循环利用价值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铅蓄电池成
近日,由天能集团属下子公司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承担、浙江工业大学共同参与的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课题废铅蓄电池资源再生利用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项目顺利通过浙江省科技厅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天能电源材料公司总经理助理娄可柏介绍,该项目以废铅蓄电池资源再生利用工业过程中的铅、塑料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请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分别于2024年11月底前和2025年11月底前将辖区内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总结报送我局。公示如下: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办〔2019〕103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便捷化,切实减轻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企业负担,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审批“白名单”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
7月25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3〕117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市环境执法总队,市固化管理中心,各相关单位:自《上海市废铅蓄电池区域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
日前,天津发布《天津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27年)》。《规划》提出,积极推进天津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落实铅蓄电池生产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设立集中转运点10个,收集网点82个,初步形成了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络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天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生态环境局应结合本地实际,将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纳入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统筹考虑行政区域内废铅蓄电池产生情况及现有收集能力,合理确定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贮存单位的数量和布局,避免能力过剩。安徽省生态
4月18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固体〔2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请示》(赣环呈〔2022〕1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将于2022年12月31日结束。为落实《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
近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公示《关于同意河北惠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的函》,同意该公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活动。试点单位编号:定危铅收试(临)〔2023]002号法定代表人:李娟经营设施地址:定州市北方(定州)再生资源产业基地4号路031号(南厂区)收集经营类别:HW31(900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公示成都旭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申请颁发收集经营许可证。详情如下:关于成都旭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申请颁发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
近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河北旭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的公示。详情如下:关于河北旭迈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的公示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废铅蓄电池环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冀环固体〔2021〕368号)有关规定,原则同意河北
近日,邯郸发布关于4家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资质延续的公示。详情如下:关于4家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资质延续的公示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2021〕637号)有关规定,原则同意4家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活动资质延续,按照规定,现对取得收集试点资格单位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