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近日,沧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沧州市2021年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沧办[2021]11号),要求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措施全文如下:
沧州市2021年深入实施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十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冀办[2021]8号),深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和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工作意义
近年来,全市上下不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的蓝天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但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形势依然严峻,夏季臭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产业结构调整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精细化监管仍有待加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意义重大。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要求,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发力,密切配合,加快工作推进,认真落实好“十条措施”,确保完成2021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市PM2.5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4%,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9%。
三、主要措施
(一)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安排,完成省定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率目标,组织编制《沧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协助重点碳排放企业(发电行业)进入碳市场交易,提升全市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严格落实“三线一单”,严格执行国家、省产业政策,贯彻落实《沧州市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和稳定性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严禁新增化工园区,推动全市化工产业实现绿色、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加快推进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改造,2021年9月底前完成新华区平安胶粉厂、稳妥胶粉厂搬迁。5月底前,中心城区建成区和县城建成区内汽修、4S店喷漆工序全部外迁。按照“搬迁一批、提升一批”原则,加强市区及周边区域工业企业管控,运河区、新华区、沧州开发区、沧州高新区未辖区内不符合用地规划或规划环评要求的涉气企业制定搬迁计划并加快组织推进。四区内的工业企业要对标绩效评级B级标准实施提升改造,鼓励升级改造为A级标准。其他县(市、区)要参照制定本辖区搬迁提升计划并组织实施。严禁以退城搬迁为名不予治理,降低环境管理要求。现有涉气企业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和产能。
严格控制钢铁、火电、化工、炼油、建材等重点行业耗煤量,确保2021年全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零增长。加快推进以煤为燃料的锅炉和工业炉窑技术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完成献县欧联玻璃容器有限公司、河北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大力发展光电、氢能等非化石能源,加快清洁能源推广,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新增50万千瓦,力争天然气消费21亿立方米。
(二)强化VOCs治理减少臭氧污染。强化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精细化管控,组织开展现有VOCs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自查,14家重点涉VOCs企业对标先进实施深度治理。强化源头控制,按要求有序推进企业低VOCs原辅料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收集处理,严格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加强油品管控和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监管。4月底前,涉VOCs排放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监管部门报送停产检修计划,对确需6-9月份停产检修的,检修时间不得低于2个月。6-9月份,在安全生产前提下,全市石化、化工等涉VOCs企业生产负荷削减20%,对涉VOCs排放的生产工序实行季节性生产调控、错时生产,其中A级企业自主减排,B级企业仅执行削减负荷要求。加强排放监管,对超标排放的,依法从严查处。夏季高温时段,鼓励引导市区和县城建成区加油站、储油库装卸油,建筑墙体涂装以及道路划线、栏杆喷涂、道路沥青铺装等户外工程减少并错季错时作业,有效减少臭氧污染,确保优良天占比不断提升。
(三)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整治。强化降尘管控,市区和县城建成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8吨/平方公里·月。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文件,建筑施工现场落实“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充分发挥全市住建系统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依规做好建筑工地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的扬尘治理工作。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商砼企业扬尘治理主体责任。
(四)全面提升道路和裸土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大对主要交通干线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提高水洗机扫率,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主要道路“水洗机扫”全覆盖,市区和县城建成区机扫率达到100%。加强城市出入口及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机械化清扫,做到公路路面基本无浮土,行车无明显扬尘。大力实施城镇裸露地面绿化、硬化,推动城市和县城、重要集镇“黄土不见天”,有效减少本地尘源,降低扬尘污染。大力开展“两路、三网、五围”绿化重点工作,全年完成营造林7万亩。加快推进全市6个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建设。
(五)强化散煤和煤质管控。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工程扫尾,进一步巩固“双代”改造成效。严格做好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全流程监管,确保散煤动态清零。采暖期组织开展散煤复燃专项检查,严防清洁取暖替代地区散煤复燃。加强电厂、钢铁企业、水泥企业等炉前煤质监测和管控,安装炉前视频监控系统,实施驻厂员制度。对38家重点和30家一般燃煤单位定期开展炉前煤质监测监管,严禁使用劣质燃料,鼓励使用清洁煤。
(六)强化工业企业治理和监管。开展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能源消耗对标提升行动,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沧州中铁装备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全市6家电力企业全面完成有组织、无组织、清洁运输等超低排放改造,鼓励不具备铁路运输的企业采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车作为运输车辆。中节能(沧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加强日常管控,进一步降低3台焚烧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使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分别下降50%、50%、20%。严格落实驻厂员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安排24小时驻厂,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各空气监测站点周边5公里内涉气企业,建立管理台账,开展分类整治,对标B级企业实施改造提升。强化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七)加快推进“公转铁”项目建设。大力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沧州中铁装备铁路专用线和邯黄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等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力争早日竣工;抓紧落实已核准的黄骅港综合港区9#、10#通用泊位专用线等项目的建设条件,尽早开工建设。黄骅港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具备条件的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运输,达不到的鼓励优先采用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替代;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增加集装箱联运比重,进一步完善集疏运体系。
(八)加强柴油货车排放监管。常态化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达标整治全覆盖。全面推进重型柴油车加装尾气过滤装置,减少排放量。6月底前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淘汰收尾工作,鼓励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
依法重新划定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各县(市、区)4月底前完成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检测力度,各县(市、区)每月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不低于50台。严格施工工地进出现场登记,禁止使用未编码登记机械。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标排放机械。
按时完成省下达的新能源车推广任务,加快充电桩、加氢站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新增及更新的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公交、出租汽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比例不低于80%,及时淘汰老旧车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新增及更新车辆,新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30%,租赁车辆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港口、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新能源比例达到100%,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大型工矿企业、物流园区等新增或更换叉车全部采用新能源。
扎实开展重型柴油货车常态化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遥感监测等,严格落实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加强对84家排放检验机构、36家维护单位的监督监管。在362家重点用车单位名录的基础上,每季度动态更新,实施进出场车辆电子台账动态管理。
依法合理调整市区车辆绕行区域,进一步控制每日进入市区柴油货车数量,鼓励进入市区的物流车辆采取新能源车。
(九)强化禁烧和禁燃禁放管控。强化宣传和引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职责,充分发挥禁烧视频监控系统平台作用,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监管,确保火点数量明显减少,露天焚烧火情“发生即发现,发现即处置”。加强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严格烟花爆竹管理,严防烟花爆竹流入我市,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宣传引导,切实做好全区域、全时段、常态化禁燃禁放工作。
(十)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控。6月1日起,市区及县城建成区餐饮单位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分别执行1、5、10mg/m3排放标准。签订环保承诺书,餐饮单位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保障正常达标运行。推进市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5公里内80平方米以上餐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并联网。成立餐饮油烟治理专班,开展餐饮油烟集中整治,强化问题整改,对证照不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存在污染且治理有望的,按规范要求限期治理,对治理无望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加大宣传,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又拒不实施治理措施的餐饮门店,加大检查频次和曝光力度,严查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和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作用,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加强统筹调度,原则上按照6月底前完成60%以上、9月底前完成90%、10月底前全部完成的进度要求,推进重点治理任务落实。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有力有效的具体管控措施,量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施项目化、清单化、数字化管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各尽其责、履职尽责,指导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和协调协作。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大力支持雄安新区周边县市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落实省级对“双代”的补贴政策。推动钢铁、焦化、火电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鼓励企业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形成富余排污权,用于市场交易。加大对绿色发展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环境保护税减免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开展臭氧溯源分析。
(三)强化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强化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整治、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打击监测数据弄虚造假等专项行动,持续传导工作压力,督促履行治理责任。统筹市县环境执法力量,开展交叉执法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效能。综合运用通报排名、经济奖惩、公开约谈等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对工作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和造成不降反升及后果的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法律法规、规划政策、进展成效、实践经验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建立有奖举报平台和曝光台,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组织开展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教育活动,倡导绿色消费、绿色出行,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格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5月16日,生态环境部关于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水泥工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工业企业的绩效分级与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属于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系列标准。
《淮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版)》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意见时间截止至2024年5月23日,本预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气是指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由于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大面积秸秆焚烧等污染物排放而发生在较大区域的累积性大气污染。因沙尘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参照沙尘天气相关要求执行,不纳入本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
山西省长治市财政局下达2024年度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02.9万元,目标通过建设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完善各县(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全面提升精细化管控能力,为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管控提供技术支撑。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着眼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治理,重点区域集中治理,企业集群综合整治以及减排明显的淘汰类项目的谋划,统筹考虑重点难点区域、领域和行业,有效引导和推进大气污染减排。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4—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资
5月6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多名个人、企业被罚。案例1:蔡某某水泥彩砖项目“未批先建”案【案情简介】2023年12月5日阳新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北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蔡某某租用该公司厂房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水泥彩砖项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告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详情如下: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庆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评级结果的公告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着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北极星大气网获悉,4月25日,山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的函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近期,四川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发现部分涉气污染源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充分警示、曝光典型,现公布2024年第二批部分大气环境突出问题污染源名单。成都市龙泉驿区富奥威泰克汽车底盘系统成都有限公司主要污染问题:1.表面处理烘干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长期未更换,现场开
近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2024年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到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严格落实西安咸阳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实施“创A、增B、减C、清D”行动,执行统一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污染天气协同应对和重大活动期间大气污染管控政策。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总抓手,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十大行动”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持续推进结构优化调整,落后产能淘汰更新,煤电行业转型升级。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推动重点行业环保绩效提升和深度治理,组织重点行业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或
2023年最后一个月,大气治理领域多项重磅政策扎堆亮相。历时3个月,2次征求意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这个备受关注的大气治理政策终于正式发布。该《方案》覆盖51个城市,提出有序推进“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深入推进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持续
随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发布,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有了新一轮秋冬季治气攻坚“路线图”。《方案》有哪些值得关注的要点?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予以解读。实施范围看齐《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覆盖51个城市20
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印发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稳妥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各地要全力做好清洁取暖天然气、电力等能源保障工作,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农业用煤设施清洁能源替代5509台。详情如
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其中提出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有序推进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15日起就《山东省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山东省将持续提升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水平,推动具备条件的长流程钢铁企业创建环保绩效A级。2023年12月底前,水泥、焦化企业严格按照《山东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山
11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意见》)和8项国家生态环境
10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推进会,通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并对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省长杨勤荣出席会议并讲话。杨勤荣指出,秋冬季是决定全年目标任务能否完成最关键时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按照省委、省政
10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沧州经济开发区2024年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招标预算约68256191.43元,服务期3年,分两标段招标,公示如下:项目概况:沧州经济开发区2024年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沧州市公布了2024年第一季度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及经营项目建设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约12.18万吨,建成投运的持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计16家,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能力合计61.05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42.45万吨/年,处置能力18.60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单位3家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4月2日,沧州市城区环卫市场化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预算金额1.114034亿元,运营服务期限2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城区环卫市场化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沧州市(全流程)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1月23日,华润沧州光火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组串式逆变器设备采购标段中标候选人公布,第一中标候选人首航新能源,第二中标候选人阳光电源。沧州光火储氢一体化多能互补示范项目安装容量346.8MWp,交流容量为300MW,项目容配1:1.156,单台组串式逆变器容量≥300kW设备、通讯设备、相关附件、备品
1月17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2024年0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总预算52561万元,计划2月采购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庭院雨污分流改造部分)epc总承包、沧州市城区排水(污、雨)治理项目(污水管网清淤及普查修复部分)epc总承包等项目。采购意向如下:
顺控发展公布,2023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沧州京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的议案》,同意顺控发展、顺控环投与天津首诚、标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顺控发展、顺控环投分别收购天津首诚所持有沧州京投6%和4%的股权;同意顺控发展、顺控环投与京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0月12日,沧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北京联绿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报价:年投资回报率:6.5%、建筑垃圾(除装修类垃圾)处理费含税单价:9.6元/吨、装修类垃圾处理费含税单价:78元/吨。第二、三中标候选人分别是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拟对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供电分公司沧州齐文(泊头北)220kV输变电工程等三项工程作环评审批。沧州齐文(泊头北)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名称:沧州齐文(泊头北)220kV输变电工程建设单位: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沧州供电分公司建设地点:泊头市、沧县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9月15日,沧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13.5亿元。本项目招标人为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公平择优选择特许经营者,赋予其沧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沧州市高速
华润集团守正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EPC工程招标公告,项目规模为2x330MW亚临界燃煤供热机组,详情如下:华润守正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华润电力2023年度第36批招标沧州华润热电有限公司脱硝系统液氨改尿素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人:
河北省日前启动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首批两个督察组同步进驻沧州市、衡水市开始督察工作,两个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均为7月19日—8月12日。在督察中,督察组将重点关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