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讯:摘要:2014年国家对燃煤机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控制提出超低排放要求,目前国内主要应用烟气协同治理技术来实现超低排放。烟气协同治理技术实现超低排放需要发电集团和发电企业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合理的技术路线。文章研究了国内外火电机组烟气治理技术,综合得出了合理的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关键词: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任务重,压力大。虽然电力行业在环境治理和污染物减排方面持续投入达到了预期效果,但国家对燃煤电厂提出的减排要求也越来越严格。2014年国家颁布实施《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1],2015年12月国家三部委下发了关于《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2]。
通知中提出燃煤电厂减排目标:全国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即在基准氧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全国有条件的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根据当前国家对燃煤机组节能减排的要求,某发电集团对节能改造技术方法进行了研究分析[3],综合选择合理的技术路线。
在超低排放方面,该发电集团提出部分新建和升级改造发电企业按照污染物控制适度超前的原则,使机组具备超低排放减半的减排能力,即标态基准氧量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5、17.5、25毫克/立方米。为在规定时限实现超低排放,必须开展超低排放相关技术的研究工作,“一厂一策”制定合理的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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