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再次征求意见。标准提出,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值是10、30、50mg/m3。标准一经发布,就引发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继钢铁超低排放后,水泥超低排放真的要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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