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报道正文

福建考核地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014-08-20 09:10来源:中国环境报关键词:环境监管水质监测水资源环境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福建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日前出台,今后,环境监管能力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将成为市(县)长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之一。

《方案》明确,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将通报表彰,并在补助资金的安排上适当倾斜。对工作不落实且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单位,将进行督办和通报,相应减少直至取消国家和省级资金补助。

福建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福建省将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的原则,逐步推进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在标准化建设方面,重点关注仪器设备的配备。优先补助尚未通过标准化达标验收的监测、监察机构,配齐省、市、县三级环境监测站所缺的仪器设备。对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控制国家和省级重点区等所在市、县补充必要的监测仪器设备。

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方面,重点关注应急指挥系统及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系统建设。据了解,福建将建设10个市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8座重点区域空气重金属自动站。在涉重废气企业优先安装汞、铅尘(烟)等在线监控系统。

在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方面,重点保证平潭综合实验区和14个县级市共45个空气自动站的更新改造,以及省环境空气监测综合管理平台的建设。

此外,福建省将在重点流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大中型水库和行政区交界断面新建水质监测站48座、水质自动监测点173个,并建立全省水资源环境统一监测平台。曾咏发

原标题:福建考核地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落实不力将减少直至取消补助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环境监管查看更多>水质监测查看更多>水资源环境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