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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污染事件:肇事企业被罚百万

2014-08-22 10:58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巫勇 唐登平关键词:水库污染环境违法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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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备受关注的鄂渝交界处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污染事件,在湖北和重庆两地环保部门主动配合和共同努力下,得到迅速妥善解决。

8月13日,湖北、重庆相继接到报告称,重庆市巫山县红椿乡千丈岩水库受污染,疑为湖北省建始县境内矿产企业排污所致。经建始、巫山两地环保部门核查认定,肇事企业为湖北省建始县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接报后,鄂渝两地环保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湖北方面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在最短的时间内切断污染源;重庆方面立即组织水库治污、应急供水等工作。与此同时,双方建立了高效快捷的沟通衔接机制。

8月14日开始,湖北方面根据专家意见对污染源实行清污分流、尾矿浆蘸和等措施。8月15日,重庆方面开始进行治理实验,对受污染水体实施药物净化。经过48小时的应急处置,8月16日,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

8月18日,两地环保部门监测显示,千丈岩水库的水质达标。此后,8月19、20日的连续监测结果显示,水库水质持续稳定达标。至此,千丈岩水库受污染水源的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周边受影响乡镇恢复供水。

据调查,肇事企业存在两项环境违法问题:一是硫铁矿选矿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就擅自投入生产;二是非法将生产产生的废水和尾矿排放、倾倒至厂房下方的洼地内,造成废水和废渣经洼地底部裂隙渗漏,进而导致重庆市巫山县千丈岩水库水体污染。

针对这家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湖北省环保厅依法作出100万元的上限处罚,责令企业制订彻底清除厂房下方洼地污染物的工程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从根本上消除环境污染隐患。责成恩施州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监管,明令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企业不得擅自生产。

同时,湖北省环保厅将继续深入调查,如发现案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原标题:鄂渝联手处置千丈岩水库污染事件 肇事企业被罚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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