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当前,我国大气污染形势严峻,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损害人们身体健康,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能源资源消耗持续增加,大气污染防治压力继续加大。为此,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在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过程中加强环保管理的通知》及《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政策文件,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2017年前大气污染治理给出了详细治理蓝图,并对各省市降低PM2.5浓度提出具体要求,对各行业提出细分要求,并提出到2017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降低到65%以下,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过程中,钢铁企业可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国家“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要求钢铁行业淘汰炼铁产能7500万t、炼钢产能4800万t。按照吨钢减排量的保守估算(烟粉尘和SO2的减排量为3kg/t、NOx的减排量为2kg/t),可分别减少烟粉尘和SO2排放量14.4万t、NOx排放量9.6万t。
2)调整产业布局
以环渤海地区压缩1/3钢铁产能估算,约可减少颗粒物排放量18万t、SO2排放量20万t、NOx排放量18万t。
3)实施新型工业化体系
钢铁生产的“新型工业化体系”就是开发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绿色产品);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型工业化体系”就是建立生态工业。
4)采用钢铁生产污染防治技术
如在烧结生产中实行源头管理(原料管控)、过程控制(废气循环、投料抑制)、末端治理(协同控制)相结合。
我国钢铁企业要改变目前粗放式生产方式,实施全流程的绿色制造。要通过淘汰落后装备,全流程的节能环保技改升级,形成完整的固态、液态、气态废弃物循环经济产业链。走“以绿色制造发展企业、以绿色产品服务社会、以绿色企业融入城市”的发展之路。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临汾市人民政府12月6日发布《2024—2025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12月底前,古县盛隆泰达、宏源焦化项目实现熄焦方式“干备干”,加快推动安泽圣鑫、蔺鑫焦化项目备用干熄焦建设;持续开展创A退D工作,12月底前,全市A、B(B-)级和引领性企业数量力争达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源监测监控及治理能力建设(一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预算金额为3481.833200万元。采购需求:对全市涉气相关工业企业安装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能)监控系统共计20979套,安装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68套,并配套建设石家庄市大气综合监管系统1套,对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江西省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
10月份我国北方地区开始进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期,各地有哪些重磅政策出炉,北极星大气网和你一起关注。生态环境部公示2024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其中大气治理领域新申报通过评审的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11家,复核通过的已公告环保装备规范条件企业62家。碳排放领域,生态环境部发布
11月22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对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的公示》,为贯彻落实中央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精神,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拟对62个中央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
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11月18日印发《铜川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铜川市将全面推进VOCs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排放高浓度有机废气污水处理厂(站)排查整治;加强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排放的有机废气的密闭收集处理,不断提升涉VOCs企业治理
延安市人民政府11月13日印发《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全市大气污染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其中提出大力培育环保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详情如下:延安市深化大气污染治
11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山西省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方案(2025—2029年)》。提出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稳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雨水管网、泵站建设改造和排涝通道系统整治。促进城市清洁低碳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提高垃圾
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陕西省人民政府制定并于9月23日发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的实施意见》,陕西省将有序开展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完成国家下达的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任务。推进玻璃、石灰、矿棉、有色等行业深度治理。加强生物质锅炉监管
10月12日,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远达环保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由公司发行A股股票或发行A股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下属的五凌电力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长洲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控股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
近日,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转让中广核宏达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标的企业股权结构: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持股55%,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4.13%,张德武持股5.81%,张德胜持股5.06%。中广核宏达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环境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送审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行业涂料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和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12月17日发布《深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防控结合。在充分考虑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等有关需求的前提下,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属地管理,统一领导。深圳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市有关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2023年度排放源统计调查对象为全省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简称集中式设施)、移动源。2023年度安徽省生态环境统计公报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安徽省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12月12日印发《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对列入本清单的新污染物,要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采取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各级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海关,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新污染物管控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4年云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其中包含88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云南省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各州、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关于“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
2024年,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典型案例收集、整理、解析和发布机制,于2024年3月公布了首批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引导效果,现将第二批指导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供各地参考借鉴。此次公布的5个指导性典型案例,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发现部分企业、施工工地等未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餐饮油烟直排、施工作业未严格落实控尘措施等问题。现将问题较为突出的26个未达标空气污染源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12月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该标准规定了制糖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制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糖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
近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共15类物质,前14类与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28号,以下简称《国家清单》)一致,新增微塑
12月3日,《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发布。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陕环固体函〔2023〕48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韩城市生态环境局,杨凌示范区生态环境局:根据《陕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陕政办函〔2022〕162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核算工作的通知,按要求,重点工程减排量应当全部纳入国家减排系统平台统一核算,应急管理减排、超标治理项目不纳入核算范围。本次核算填报原则上仅对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项目验收或满足相应条件的减排工程进行核算。上海市生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