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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4-09-17 10: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电机节能脱硫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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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积极推动碳排放权、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推动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加快研究制定节能量交易工作实施方案。继续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保厅)

(二十)推行能效标识和节能低碳产品认证。认真贯彻国家能效标识管理办法,强化对认证结果的采信。将产品能效作为质量监管的重点,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自治区质监局)

(二十一)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落实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完善配套政策,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建设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电网企业要确保完成年度电力电量节约指标,并对平台建设及试点工作给予支持和配合。电力用户要积极采用节电技术产品,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通过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机制,2014—2015年节约电量6.48亿千瓦时,节约电力13.46万千瓦。(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

七、加强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

(二十二)强化统计预警。加强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物排放计量与统计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降碳的计量、统计、监测、核查体系,确保相关指标数据准确一致。加强分析预警,定期发布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公告。各地区要研究制定确保完成节能减排降碳目标的预警调控方案,根据形势适时启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环保厅)

(二十三)加强运行监测。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14年完成试点,2015年基本建成。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确保监测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到2015年底,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率达到75%,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 80 %,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质监局)

(二十四)完善标准体系。制定完善自治区节能标准体系。在前期调研和准备工作基础上,加快制定出台自治区工业领域节能监察办法,适时推动覆盖全社会各领域节能监察办法的立法前期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法制办)

(二十五)强化执法监察。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发挥能源监管派出机构的作用,加强能源消费监管。2014年下半年,各地区节能主管部门要针对万家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专项监察。环保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厅)

八、落实目标责任

(二十六)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按照各盟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发展定位、产业和能源结构以及能耗强度、节能潜力等,将能耗增量控制目标分解到盟市,各盟市、旗县要严格控制本地区能源消费增长。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责任考核,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减排重点考核污染物控制目标、责任书项目落实、监测监控体系建设运行等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减排降碳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必要时请自治区领导同志约谈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问责,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地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十七)落实重点地区责任。节能降碳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要抓紧制定具体方案,采取综合性措施,确保完成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减排工作进展缓慢的地区,要进一步挖掘潜力,确保完成减排目标。对年能源消费量在300万吨标准煤以上的旗县实行重点管理,出台措施推动其完成节能任务。(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保厅)

(二十八)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责任。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履行好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要会同经济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牧业、环保、质监等部门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本行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环保厅)

(二十九)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严格遵守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及时公开节能环保信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中央驻区企业应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国有企业应力争提前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加强企业自律、树立行业标杆、制定技术规范、推广先进典型等方面的作用。(内蒙古电力行业协会)

(三十)动员公众积极参与。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调动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的积极性。鼓励对政府和企业落实节能减排降碳责任情况进行社会监督。(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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