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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修复市场将有法可依

2014-11-07 11:44来源:经济观察网作者:余寒关键词:土壤修复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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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找不到责任主体的污染地块还有很多,这些曾经分布在城市边缘的工业地块,如今随着城市的扩张,已经成为了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的珍贵地段,而随着城市扩张和产业调整,大批工业企业正在搬离都市,为土壤修复行业带来市场空间。土壤修复是这些污染地块重新走上拍卖场的必要前提,但如何评估、修复标准、资金来源等问题尚未有统一的市场规范,土壤修复市场鱼龙混杂。

自2006年以来,中央政府已经颁布了多项政策法规,对土壤保护治理领域进行规范,各地政府也颁布了各自的政策法规进行细化管理,但这又回到了那个老问题上——中国并没有统一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依据。

规范土地治理程序

目前正在设计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将会参照各地实践,对如何进行风险评估、修复、流转等问题做出规定。“地方法规也在细化如何对辖区内场地进行管理,这些文件对于工业企业搬迁如何进行修复,修复过程中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和程序,以及今后如何利用都进行了明确规定。”罗丽对记者表示,“比较各地的污染地块治理以及修复程序,沈阳市的规定较为详细,但是各地可能有自己的特点,规定的程序会有所不同,对于污染地块修复问题,以及修复之后如何合理利用,在立法中会参照考虑目前现有的做法。”

2007年,沈阳市环保局与市国土局联合发布了《沈阳市污染场地环境治理及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其中规定了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具体程序,要求企事业单位向环保部门申报土地污染程度,在变更用途、破产、倒闭、搬迁或者开发之前必须进行土壤环境评估,被认定为污染场地的必须进行修复治理,结果需要经过画报部门验收,企业破产、倒闭后其土地使用权将被收回国有,土壤修复费用由地方政府承担。

中国目前已基本形成了一套特有的污染场地管理体系:从企业关闭搬迁到调查评估,到风险控制与修复,再到土地规划调整,以及最后的流转再利用,整套体系涉及到四个部委的职能,其中包括工信部、国土部、住建部、环保部。

“现在四个部门需要一起管,从管理的流程来说,企业关闭搬迁、调查评估、风险控制和修复、再开发利用四大环节中间的流程谁来做,怎么做?什么时候修复,怎么修复,修复到什么时候行?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土地的再开发利用变成了常态性问题就好解决了。”林玉锁说。

2014年4月,环保部会同国土部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全国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6.1%,其中耕地的超标率高达19.4%。继水源、大气等之后,如何保护和修复土地已摆在政府的眼前。

目前,中国并没有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仅靠部分政策法规文件进行约束。准备提交至环资委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议稿)》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准备过程。

尽管土壤污染防治法直至去年才列入中国立法规划,但早在2006年,环保部(时称“环保总局”)已经开始组织人员进行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工作,罗丽说,“到了2012年9月,国务院曾做出土壤污染严重的批示,基于这样的指示,启动了第二次土壤环境保护立法方面的工作。”

2012年10月,环保部正式成立土壤环境保护立法专家组,开展起草工作,其中包括五位法学专家和四位土壤学家。据统计,直至今年7月,该立法专家组共召开了14次工作会议,进行了三次调研。

罗丽介绍称,“此前已经起草了一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征求意见稿,在3月也向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省级地方政府进行了征求意见,六七月专家进行了调研,重新召开了起草会议,形成了草案的征求意见稿。”。

原标题:土壤修复市场将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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