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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2014-11-13 11:1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西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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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加大节能减排执法监察。健全市级节能监察机构,加强市节能监察大队技术力量,强化节能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做好能源消费监管工作,针对“万家企业”突出抓好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源计量管理、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的监督检查。实行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狠抓污染治理设施和减排工程的有效运行,对违法排污和治理设施建成而不运行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擅自停用污染治理设施、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要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8.强化区县、工业园区责任。各区县、工业园区要严格控制本地区、园区能源消费增长(详见附件1)。严格实施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和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责任考核。区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对地区、园区节能减排低碳工作负总责。“十二五”末,市政府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区县、园区实施问责,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19.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多方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市发改委要切实履行市节能减排综合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市建委负责建筑节能,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减排低碳工作。

20.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切实承担节能减排社会责任,严格按照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加大技改投入,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市属国有企业要积极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企业绩效和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加快节能技术进步

21.加快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研发和推广应用。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多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体。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重大技术进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开展技术引进、科技攻关和技术交流,加快对盐湖化工、装备制造、电解铝等行业的技术改造,加速形成研发—应用—增效的良性互动,提升工业发展的整体质量和水平。研发和推广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深度治理、除尘和脱硝、垃圾处理、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技术及工艺。

(三)加强政策扶持

22.加大扶持力度。及时向企业宣传节能减排政策法规,引导企业用足、用活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做好企业管理层和技术、统计人员培训。整合各领域节能减排资金,加强统筹安排,提高使用效率,严格落实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税减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减排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金进入节能减排低碳领域。

(四)加大宣传力度

23.动员公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相关社会团体的作用,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宣传和舆论监督,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低碳社会氛围。

本通知自2014年11月21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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