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察报道正文

环保部“12·4”普法进企业

2014-12-06 19:20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王玮关键词:新环保法环境管理环保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新环保法)实施在即,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环保部普法宣传工作人员来到浙江省富阳市,走进当地企业,面对面地向他们宣传新环保法。

在普法宣传活动现场,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刘海涛作了题为《新<环保法>框架下环境管理和企业面临的挑战》的宣讲。刘海涛从我国环境问题现状、环境保护新常态、新《环保法》立法过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倒逼经济发展转型、环境执法更严格、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要求等8 个方面,详细解读了修订《环保法》的时代背景、发展阶段、国情民意及今后对环境保护领域带来的深远影响。

普法宣传活动吸引了富阳市180 余家重点污染企业。他们最关心也是问得最多的问题是:新《环保法》规定了哪些企业的法律责任? 按日计罚到底怎么计算? 如果企业在限产、停产期间违法排污了,是否同时适用按日计罚等。

刘海涛说,新《环保法》按日计罚主要是“有过推定”,也就是环保部门在整改复查期间的任意一天,如果发现了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无论之前是否每天都在排污,都按照每天都排污的时间计算。同时,刘海涛认为,“限产停产”与按日计罚在法律上可以同时适用。

普法活动由富阳市副市长方仁臻主持。在普法活动现场,还向参加活动的企业赠送了由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编写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手册》。

原标题:环境保护部“12·4”普法进企业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新环保法查看更多>环境管理查看更多>环保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