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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围城:能否“烧”出一条出路?

2015-01-16 10:13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王硕 张庆华关键词:垃圾处理垃圾焚烧生活垃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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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说法不无道理。2014年,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就发生了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选址的群体性事件,多位反对者就提出杭州现有的垃圾焚烧厂存在气味难闻、周边环境差、设备技术标准不高、飞灰和污水处置不到位等现象。

“国内垃圾焚烧市场准入标准并不严格,良莠不齐,存在一些运营公司专业化水平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有些企业为了谋取更多利润,确实存在不规范操作的情况。”成都中节能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志刚坦言,“一个苍蝇会坏了一锅粥,进而玷污了整个垃圾焚烧行业的形象,进一步加深了民众与政府、与垃圾焚烧企业之间的对立。”

“垃圾焚烧,现在已超越了技术之争,信任危机变成了横亘在前的深坑。”苏志刚评价。

重建公众信任

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令人欣慰的是,2014年,随着新环保法的颁布以及新《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的出台,国家正逐步加严市场准入门槛,提高排放标准,勒紧了监管的“紧箍咒”。其中公众最关注的二噁英类控制限值比之前标准收严10倍,与欧盟标准一致。

但很多专家指出,即使新标准在许多方面加严了要求,但也很难改变“邻避问题”这一社会现象。

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杨军就认为,尽管新国标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技术等有很严格的要求,但也不可能彻底化解焚烧厂筹建中发生的群体性抵制事件,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涛认为,除了相关企业的不规范管理、运行维护导致民众有意见以外,目前公众对垃圾焚烧缺乏了解也是重要原因。他指出,除了确保达标排放之外,应该积极做好市民群体的科普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从一定程度上消除民众的负面情绪。同时,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还要不忘履行社会责任;政府也应严格市场准入,加强监管。

垃圾分类仍是难题

针对我国垃圾组分不适宜焚烧的问题,陈立雯认为,解决的关键在于推动垃圾分类的进行。“只有在垃圾分类后再进行焚烧。”

对此,苏志刚指出,目前无论是焚烧炉还是烟气处理技术,我国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严格管理下垃圾不分类也可安全焚烧。

但他坦言垃圾分类具有重要意义,“焚烧未经过分类的垃圾的确会给相关设施的稳定运行和烟气处理带来一些影响。垃圾分类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减少垃圾处置量,还有助于提高垃圾的热值。”

但可惜,目前垃圾分类却仍是一桩“剪不断理还乱”的难题。近年来,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城市先后在政府强力推动下,启动了垃圾分类工作,但总体呈现“分类效果不明显、分类推进举步维艰”的状态。

以北京为例,资料显示,截至2013年底,北京市共有2915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覆盖人口500万人,配置户用垃圾桶300万套,设置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站5万余个,配置厨余和再生资源专用车辆1000余辆,改造密闭清洁站超过750座。此外,在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还招募了超过2万名“绿袖标”指导员宣传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的知识,并对居民的垃圾分类投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但最终的结果是,“打开垃圾桶,里面各种垃圾还是混在一起。”对此,陈立雯也无奈了。“垃圾分类已然成为一个各方互相指责却无法改善的恶性循环。每个人都在放大自己的权利,却忽视自己对社会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除了政府的管理,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记得,垃圾不是政府产生的,是我们自己产生的,我们必须要有这种担当的责任。”

原标题:垃圾围城:能否“烧”出一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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