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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治不了自己的病?

2015-01-27 09:27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李军关键词:废水处理药厂污染环境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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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问题

排放标准低且执行不到位

面对制药行业不容忽视的环境污染问题,近年来,环保等部门加强了监管,出台了相关标准。

在此次南阳普康药业污染事件中,所监测废气中氯化氢、硫化氢、氨、甲烷、氯仿、乙酸甲酯等各项因子虽未超标,但并不意味着排放达标。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污染与健康创新基地负责人张金良告诉记者,恶臭污染的原因很复杂,现在的监测主要是针对有标准的污染物,但并不是所有污染物都有标准,还有很多没有标准或未检测的污染物存在。而且现在的标准都是根据毒性来设定标准值,并未设置味道的标准值。

张金良表示,有味肯定是有问题的,过去我国很多标准都未能从保障人体健康角度出发制定。

我国目前施行的《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当初制定的主要目的是,控制恶臭污染物对大气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标准中控制项目包括氨、三甲胺、硫化氢、甲硫醇、二甲二硫、二硫化碳和苯乙烯8个单一指标,以及臭气浓度一个综合指标。

专家表示,现在的标准规定的指标太少,不能解决问题。另外,对于排放的气体,人的主观感受也不同,这对标准设置也造成了一定难度。

在制药企业污水排放方面,2008年8月1日,国家发布实施了《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两年过渡期,2010年7月1日全面强制实施这一标准。按照标准要求,原料药行业的废水排放标准更严,企业排水若不达标则面临停产整顿。同时,标准细分为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中药类、生物工程类、混装制剂类等6类,并分别制定了排放标准。

专家表示,相关政策的出台及治理力度的加大,不仅代表着我国治理制药行业环境污染的态度与决心,也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然而,对于制药企业污水排放标准,某制药企业环保专家表示,执行过程中真正严格遵守的不多,现行标准主要针对直排水体的污水,而制药企业大部分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入网的水质状况一般是药厂与市政污水处理部门协商。

“《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如果真能不折不扣地执行,对我国原料药污染一定会形成非常有力的制约作用,但目前,这个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史立臣指出,相关的政策及标准在一些地方基本流于形式。

对于我国制药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专家认为,虽然部分排放指标严于美国,如发酵类企业的COD、BOD和总氰化物排放与最严格的欧盟标准接近。但总体上看,相对于欧美等国排放标准,我国偏低,特别是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还需要进一步加严与国际接轨。

专家建议,对于环保指标体系、法律体系的设计应该动态化。这样在设计上,才能更好地避免漏洞的产生;在监督、执行上才能对企业真正起到监管作用。

原标题:药企治不了自己的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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