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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谈】如何恢复土壤活力

2015-02-17 09:32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修复张山岭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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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土壤环境堪忧,耕地点位超标率最高,立法最大挑战是缺乏成功模式。

办法:“分级、分类、分区”管理,“防、控、治”三位一体综合施策。

难度:利益主体复杂,资金需求海量,要让农民支持、参与进来,慎言农田污染治理产业化。

土地是农产品的载体,只有土地干净了,才能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而近年来我国农田土壤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面临着严峻挑战。

为推动我国农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首届全国农田土壤环境综合治理发展战略论坛”日前在北京举办。与会代表围绕“让土壤恢复活力”主题,探讨了我国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科技与管理的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为农田治理建言献策,呼吁推动农田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专业化和体系化。

依法治理!法在哪里?

上海化工研究院院长徐大刚在发言中介绍,2014年4月,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不容乐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从土地利用类型看,耕地、林地、草地的土壤点位超标率分别为19.4%、10%、10.4%,其中耕地是土地利用类型中土壤点位超标率最高的。去年12月,农业部又发布了《关于全国耕地质量等级情况的公报》,其中评价为一至三等的优良耕地仅占总面积的27.3%,而评价为四至十等的中等及劣质耕地的占比为72.7%。

这两份调查公报的发布引人深思,对土壤污染的综合治理势在必行。

“土壤防治工作目前面临的挑战之一就是法律缺失,但在我们制定法律的过程中,面临最大的挑战是缺乏成功模式,对于典型成功经验的总结目前还很少。”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法案室副处长丁敏说。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定要有法可依。这是与会代表的共识,而目前我国土壤防治法律还不健全。

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依旧是1995年发布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据悉,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草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土壤处处长张山岭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把《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了防治行动计划。去年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已经按要求正式提交《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

据悉,农业部正积极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和《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和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这也为下一步继续做好耕地污染防治及土壤修复提供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成因复杂,治理更复杂

目前我国对土壤环境管理的基本思路是采取“分级、分类、分区”方式管理,对于受到轻微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的土壤要采取分类管理,在整个管理思路上实行“防、控、治”三位一体的策略。

原标题:恢复土壤活力——最关键是农民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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