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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约谈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2015-02-27 09:25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闫艳关键词:大气污染环保部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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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暗查、明查,临沂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5个。”环境保护部华东环保督查中心主任高振宁开门见山,直击问题。2月25日下午,受环境保护部委托,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对山东省临沂市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启动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华东区域内的首场环保约谈。

据通报,2015年1月~2月,华东环保督查中心对临沂市部分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和区域环境空气状况进行了明察暗访,检查发现山东临沂市部分企业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和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规范等环境违法行为,区域环境污染问题较为严重。

“山东省临沂市在环境质量改善与人民群众的需求之间有不小的差距,市政府与有关部门应抓住新《环境保护法》实施的契机,汲取教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强化综合整治,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约谈中,高振宁对临沂市主要负责同志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记者注意到,在这些整改要求中,高频次地出现“严厉”、“一律”、“必须”、“责令”等词汇:对检查发现的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检查发现的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或依法依规予以取缔;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运行的项目,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对久试不验的项目要尽快进行环保验收,对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应责令立即停止生产;责令本次检查发现在线监测设施运行不规范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存在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予以追责;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必须全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违规建设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面对动真碰硬的环保约谈,临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张术平说:“看了明察暗访的资料,我感到很震惊,也很惭愧,作为地方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没有履行好环保职责,出了这么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非常羞愧。这次的明察暗访和约谈对临沂的环保工作是有力的警醒,我们将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把临沂的环保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迅速提高到新的水平。面对整改要求,我们会在现有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进一步细化。”

张术平保证不会再受到第二次约谈:“今年,我们要使临沂的环境质量有明显改观,三年有一个大变样。”

对于此次约谈,高振宁表示,约谈双方可以直面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被约谈方抓好整改,举一反三,排查和警示其他企业停止类似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约谈,红红脸、出出汗、开药方、早治病,目的就是敲警钟,防患于未然。下一步,请临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约谈的要求,尽快抓紧整改落实,华东环保督查中心也会适时进行后督查。同时,希望临沂市进一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问题,划定临沂的生态红线,促进可持续发展。

原标题:环境保护部约谈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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