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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宁:对话媒体赞柴静 问计环保谈重点

2015-03-02 09:02来源:固废观察微信关键词:陈吉宁柴静垃圾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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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们就严峻的环境形势发表了看法。他们表示,作为普通公民的一员,这些年都切身感受到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空气、水、土壤都出现严重问题,并且直接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区域环境的优劣,已经影响到公众对就业和居住的选择,公众用脚“投票”,对严重污染地区说“不”。一些环境问题已演化为群体性事件,迅速提升了公众对周边环境的警惕性和敏感性,上升为影响区域产业布局的重大问题。在二三线城市及县域、农村,工矿污染、垃圾处理、饮用水源破坏等问题十分突出,发展和治污矛盾尖锐。这些都说明,环境保护形势紧迫、任重道远,需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尽快扭转恶化局面,否则,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后果。

其次,环保部门在执法中给公众最深的印象就是处罚轻或者处罚无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消极执法或行政执法不作为情况依然普遍,对环境污染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的现象依然存在。执法力度与形势的需要相差甚远,未批先建的重化工项目没有处罚,该关停的污染企业也没有关停,环境治理的压力还没有真正传导到基层。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环境执法权、监管权还没有用好用足,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震慑力、约束力不够。各地区之间、各级环境执法机构之间的执法工作不平衡,执法力度差异大,执法的软、硬件还缺乏坚实的基础。

同时,公众环境意识仍需提高。如最简单的垃圾分类,实施了很多年,仍收效甚微。环境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道德问题,这就需要在政府主推、媒体引导下,进一步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和道德水平。

记者们认为,虽然环境状况不容乐观,但治理环境污染的合力正在形成。从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十条》,再到今年1月1日新《环保法》的实施,各地GDP至上的发展观正在发生变化,可以说现在正是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节点。

记者谈《环保法》

记者们建议:一是真正用好新《环保法》这把利剑。要让新《环保法》中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甚至“行政拘留”等强有力的手段发挥效力;要让新法对环评事中事后管理强化落实到位,做到让重污染项目“补了票也上不了车”、要让公众切身感受到环境可以变好、污染可以治理。

二是重视建立部门间、地区间联动机制。要加大和其他部门的联动、沟通、协调力度,共同治理环境污染。

三是加大公众参与力度。通过广泛宣传,让公众了解我国现阶段经济规律和环境规律,全面、正确理解环保工作。一些环境敏感问题,比如PX、垃圾焚烧、核电站等都需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用最有效的方式与公众沟通,消除信息盲区,为公众解疑释惑。

记者谈环境宣传

记者们谈到,环保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千家万户的生活密切相关,是公众常态性关注的公共议题和热点话题,环境宣传应该充分体现为公众服务的理念。

原标题:【特别推荐】陈吉宁:对话媒体赞柴静 问计环保谈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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