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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静没有告诉你的 小企业成环保工作软肋

2015-03-04 08:46来源:经济参考报作者:方问禹 倪元锦关键词: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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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原因致小企业排污难管

专家指出,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多次开展打击中小企业偷排偷放行动,但打击行动未形成长效机制。随着经济发展,中小企业的数量大幅增长,而基层面临多重掣肘,致使对中小企业非法排污现状的管理面临重重困难。

首先,职能部门对中小污染源底数不清,约束力不足。王灿发说,当前我国对中小污染源底数不清,环保、税务、工商和电力等各部门未能形成联动机制,难以准确掌握中小企业排污情况。部分污染源非法开工,发生污染事件后,很难在第一时间找到污染源。

“不仅如此,地方排污收费不一,更是加剧中小企业流动,导致中小企业偷排偷放‘打游击战’。比如北京、天津先后大幅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冀津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约为1:7,中小污染源必然迁向排污费‘洼地’。”天津市环保局局长温武瑞说。

其次,基层环保监察力量严重缺乏,中小企业偷排有恃无恐。河北和广西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基层环保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整个广西在岗环境监察人员仅1000多人,平均每人负责监管达54家企业。在河北省,一个乡镇的执法人员只有约5人,但企业或作坊多的可达上百家。有的企业采取白天正常生产、晚上违规排放,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战”等办法逃避监管。

此外,环境保护让位经济发展的思维在一些地方仍旧根深蒂固。多地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说,环保人事权在地方,在环保与地方经济发展冲突时,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往往要求环保部门服从“发展大局”。有的地方环保局对开发区不敢查、对重点保护企业不敢查、领导不点头不敢查,尤其是市、县环境执法到位难度相当大。即便对违法企业处罚,也存在“虚”多、“实”少,不能产生强有力的威慑,导致一些小企业的违法行为痼疾难除。

多措并举编织环保监管网

调研中,京、津、桂等地环保部门认为,目前我国打击中小企业排污迫在眉睫。宜加大跨区域、跨部门协调力度,加强基层环境监察力量,并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中小企业排污的监管,编织现代管理体系的监管网。

王灿发认为,工商、税务、环保、电力等部门宜有整套完善的联合监管体系,各部门通过统计数据即可核对中小企业生产数据的真实性,从而对中小企业实现“零死角”的监管;在区域协调上,宜形成差别化激励机制,环保管理水平和污染治理水平越高的企业,享受的排污费优惠等政策支持力度应越大。

加强环境执法的基础建设。多地环保部门呼吁,壮大基层环保监察力量,建立与之匹配的环境执法队伍,增加对中小企业的威慑力;加大环境监测设备仪器的投入,完善监测队伍,或推动“第三方”监管模式,深化基层环境管理向数字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方向转变。

原标题:柴静没告诉你的!环保部门搞不清有多少中小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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