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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全文)

2015-03-17 13: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监测环保部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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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监测项目

新指标点位监测SO2、NO-NO2-NOX、PM10、PM⑵5、CO、O3、气象五参数、能见度;老指标点位监测SO2、NO2、PM10。

⑶监测时间

每日24 小时连续监测。

⑷数据报送

省控点位于每月3 日前报送各项监测指标点位日均值至省站数据库平台。直联系统建设完成后,按国控点报送方式报送经审核的小时数据。各监测站统计各项指标月日均值、月优良天数、主要污染指标、综合指数,于次月4 日前上报省站。

⑸评价方法

5 个市州中心城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评价6 项污染物。4 个县级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老标准评价3项污染物,并发布API 指数。

3.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⑴监测范围

全省88 个区(县、特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

⑵监测项目

SO2、NO2、PM10。

⑶监测时间

每日24 小时连续监测。

⑷数据报送

各市州站汇总、统计各县排名数据和小康数据,每月8 日前报送至省站大气室,数据库平台建设完成后报送点位日均值。直联系统建设完成后,按国控点报送方式报送经审核的点位数据。各监测站统计各项指标月日均值、月优良天数、主要污染指标、综合指数,于次月4 日前上报省站。

⑸评价方法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老标准评价3 项污染物,并发布API 指数。

(二)区域(农村)空气质量监测

⑴监测范围

遵义市赤水市金沙沟农村空气自动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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