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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贵州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全文)

2015-03-17 13: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环境监测环保部贵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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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监测站于当月20 日前向省站报送数据,省站审核后,25 日前通过“月报填报传输系统”软件将数据报送总站。

⑹数据填报格式

报送监测数据时,若监测值低于检测限,在检测限后加“L”,检测限应该满足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值的1/4;未监测则填写“-1”,并写明原因;如监测断面水质异常,由相关监测站组织核查,并向省站和总站报送核查结果。

2.省控断面监测

⑴监测范围

贵州省全省地表水77 个(不含8 个国控断面)河流监测断面。全省地表水25 条湖库监测垂线。

⑵监测指标

河流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 的基本项目(23 项,总氮除外),以及流量、电导率。湖库增测透明度、总氮、叶绿素a 和水位等指标。

⑶监测时间

全年按季进行4 期常规监测,每期连续监测2-3 天,每天监测一次。有专项月报监测任务的断面(垂线)按月报频次和时间进行监测。

⑷质量保证

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及规范》(HJ/T 91-2002)及《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有关要求执行。

⑸监测数据报送方式及时间

市(州、地)环境监测站该季尾月20 日前向省站报送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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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⑹数据报送格式

省站数据平台导入模板。

(六)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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