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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与“小南海”的十年“抗战”

2015-04-21 08:47来源:南都报作者:刘伊曼关键词:环保部环评小南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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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一纸“否决”批文引发的解读和争议,这几日仍在持续发酵中。

2015年3月30日,三峡集团公司位于长江上游金沙江段的乌东德水电站环评报告获得批复。在环保部的这份【2015】第78号文件中,明确提出:“你公司及其他单位不得在向家坝水电站坝址至三峡水利枢纽库尾长江干流河段和支流岷江、赤水河河段等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再规划和建设小南海水电站、朱杨溪水电站、石硼水电站及其它任何拦河坝(闸)等涉水工程。”

消息一出,舆论一时哗然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工,小南海水利枢纽工程的总设计师周良景却表示一头雾水,他说:我们的环评还没有上报呢,目前还在做“可研”,环保部怎么就能“否决”了呢?并告诉南都记者:“我个人也不能代表单位的意见,这个事情比较敏感,我们单位的压力也很大。”

事实上,这并不是环保部第一次以书面方式表达对小南海水电枢纽工程的反对,在过去的十年里,在一些强势的推动力面前,环保与小南海的“角力”已经持续了多个回合。博弈的过程中有坚持也有无奈,而即便是这一次的“否决”表态,也未能从根本上“叫停”这个项目的筹备进程,只是新一轮博弈的开端,最终的结果如何,还需拭目以待。

被指“邀宠”的“否决”

“在A项目的环评批复里叫停B、C项目‘涉嫌’违法”

乌东德水电站的环评批复文件公之于世之后,水电专家张博庭很快就在媒体上发表观点,认为“小南海水电站是国家规划项目,是不能更改的,要改也是国务院来改。”发改委的一位官员也公开在一个微信群里说:“在A项目的环评批复里叫停B、C项目,明显违反行政许可法。”在其看来,“对经包括环保部门在内的国务院审批的规划,如发现有重大问题,应遵守的程序是向国务院报告并提出意见,由国务院综合决策。而不是不讲政治规矩和行政秩序,直接向媒体邀宠。”

事实上,这也并不是环保部第一次在一个项目的环评批文中表态否定另外的项目。甚至并不是第一次在一个水电项目的环评批文中否定掉小南海、朱杨溪和石硼水电站项目。

环保部相关官员告诉南都记者,A项目和B项目并非全无关联,不仅同属一个流域,或者同一片规划区域,也同属一个业主,或者产业链上下游关系的相关业主。做单个项目环评的时候,往往会发现规划中所涉及到的其他相关项目的问题。如果发现环境压力已经超载,当然就可以作为条件提出来——按照其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这个项目获得环境可行性的前提,就是另外的哪些项目不能再上了。尤其是在规划环评制度本身存在诸多缺陷,也缺乏足够的约束力的时候,这种在项目环评中“跨界”提要求的事并不特殊。与其说是“滥权”,不如说是在利用有限的权力,力所能及地负点责。尽量从那些项目筹备的早期阶段介入并进行阻止,避免更多人力物力的浪费。

他说:“小南海案例是环评窘境的一个缩影。对于一个几十上百亿的大项目而言,前期或许都投入了几个亿进去了,规划设计征地拆迁什么的都搞完了,你环评审批的时候再来否定它?从业主到地方政府谁也接受不了。于是往往就会出现逼着环评说假话的局面。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企业都会做出很多可能是不切实际的承诺,推出很多难以实现效果的理论性技术手段,然后对投票的专家进行‘公关’,最终让环保部再也拿不出强有力的理由来进行反对,只能同意让它上马。如果从项目决策的首端就已经定了调,环评只是最后需要办的手续的话,那环评根本就发挥不了它应该发挥的作用。事实上,环保部现在‘否决’小南海也只是表明自己的态度,并没有办法也没有权力对还在进行中的‘可研’工作进行强行的制止。如果相关单位和部门依然坚持要上马,那等到环评阶段必然又是一场艰难的‘硬仗’。”

原标题:环保部与“小南海”的十年“抗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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