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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贾绍凤谈污水处理收费与水价政策

2015-04-22 09:51来源:水工业市场杂志微信关键词:污水处理水价贾绍凤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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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5年1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建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上调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确定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以及相应配套政策的落实等内容,引发行业热议。那么,两项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的集中出台将给水行业带来哪些影响?能否有效解决长期困扰污泥处理处置的问题?由此是否将带来新一轮的水价上涨?对于水企有何利好?对污水再生利用及海水淡化有没有影响?针对上述问题,《水工业市场》杂志约请中国科学院水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贾绍凤进行探讨。

中国科学院水资源研究中心副主任贾绍凤

水工业市场:《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您怎么看其对水行业的影响?对于“可根据超标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标准”的规定,您有何看法?

贾绍凤:中国的水环境近几十年一直呈不断恶化的趋势,几乎已经到了“有水皆污”的境地,更糟糕的是“越治越污”。污染治不好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一个关键的原因就是污水处理费偏低,抵偿不了治理的真实成本,导致一些地区的污水处理成本和污水处理费长期倒挂,直接制约了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积极性,同时也难以激励排污者减排。这次三部委的《通知》明确提出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并提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应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这是很大的进步,顺应了国内污水处理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能够提高现有污水处理企业的盈利能力及其治污的积极性,对于保障行业健康发展、推动水环境综合治理将起到很大作用。

对于《通知》所提出的“可根据超标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差别化的收费标准”,我认为这是件好事。污水的来源不同(分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特殊行业废水等),污染程度不同,处理难度和成本也不同。如果收的污水处理费都一样,经济上缺乏有力的激励和处罚机制,老实治理的吃亏,违规排污的获利,明显不合理。要让企业依法依规排污,遏制超标排放的现象,需要通过经济手段来引导和制约。但具体操作起来,则有一定难度。谁去区分污水中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包括生产同一类型产品的企业,水质也是有差别的,需要根据指标去化验,具体由谁去化验?这就需要配套具体的、细致的规则,同时要有监督机制。当然,最主要的是要将监测数据和结果公开化、透明化才行,不然没法落实。

水工业市场:近些年我国城市水价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其整体水平能否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您认为水价应该怎么样来制定,才有利于行业发展?

贾绍凤:我国污水处理费比较低,水价同样也处于较低水平。这既使百姓节水观念淡薄,水资源严重浪费,用水效率低下;又使水务行业入不敷出,严重亏损;还使财政补贴负担过重。就拿北京来说,实际上是非常缺水的,地下水超采严重,漏斗越来越大。但一般的老百姓没感觉到缺水,家里水龙头一开,水就来了。

原标题:中科院贾绍凤谈污水处理收费与水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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