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评论正文

治太湖要治“地方病”? ——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列报道之三

2015-05-21 11:25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姚伊乐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十条太湖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严格落实“水十条”,再现太湖碧波美景

在有着“无锡母亲河”之称的梁溪河,全长十多公里的河道岸边已经形成公园带。在距离入湖口处不远,记者看到了一处自动水质监测站,实时监控入湖水质,可以及时分析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情况。

“像这样的监测站,从2008年至今已经建成运行了95个。”无锡市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督查应急处处长孙三保告诉记者,作为水质预警的一部分,监测站对主要入湖河流及其重要支流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预警流域水质变化,太湖办则根据水质变化情况及时编发水质快报,“近两年已经发了100多期”。

在严密监控下,太湖流域整体水质正在向好。不过,距离“水十条”的要求目标仍有差距,比如,流域内还有相当一部分水体未达到地表Ⅲ类水,不少城市或区(县)仍有黑臭河流亟待治理。

“水十条”要求长三角地区的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95%以上,目前无锡市等地已经超过这一数值,但县域还有差距,江苏省要求要达到98%以上,这些都要根据“水十条”要求加快推动。“水十条”提出了很多创新要求,第三方治理、投融资机制等,这些如何融入到太湖治理,还需要更多配套政策支持,解决具体问题。

如何把“水十条”落实到太湖治理的总体框架中,解决太湖治理的“地方病”,江苏省正在加紧研究,思路也正在形成。“我们已赴省内外进行调研,近期将具体研究。”朱铁军表示,目前要紧的是探索新的机制和模式。

特别是融资问题,江苏省在这方面走在前列,比较容易操作的模式都已经市场化运作了。比如,江苏的水污染处理费用占水费的比例达到45%左右,这部分资金用来投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收费政策还可用来进行抵押融资,这就解决了由于管网建设缺乏资金而让污水处理设施“晒太阳”的问题。

“‘水十条’提出了很多融资模式,我们也都在尝试。”朱铁军表示,比如排污权抵押。由于江苏省的排污许可制度试行得相对较早,具备一定基础,排污权抵押很快也将被提上议程,但最大的障碍仍然是政策配套。

“‘水十条’规定的考核制度也非常好。”朱铁军认为,应终身追责,并把相关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在太湖地区,党委组织部门也是考核成员单位,要将地方水环境治理的成效作为政绩评价的依据,甚至是干部升迁的重要依据。

另外,关于“水十条”中所说的信息公开制度,太湖办等部门也正在考虑如何进一步推进。目前,太湖办已经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了各区域的工作情况,但之前是公布好的,以后要考虑将好的、差的都公布。

当然,就目前来看,“水十条”中有些条款要全面得到落实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比如,江苏省的节水任务很艰巨。由于江苏省本身并不是缺水地区,虽然早就实施了阶梯水价,江苏省的商业、娱乐等用水价格已经很高,但再生水的使用推广和节水指标还有差距。“还要继续开拓,如果有一成或更多的污水深度处理后回用为景观用水,数量就十分可观了。”朱铁军表示。

“水十条”的238项细则,基本上涵盖了现阶段我国主要的水环境问题,为太湖治理走出当前的困局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和政策依据。太湖再现历史美景,并非遥不可及。

“我们的想法是,通过一个五年计划,能够把太湖富营养化稳定在轻度,蓝藻发生的频率和强度明显减少;饮用水保障无虞,太湖流域的水质优良比例达到七成以上,满足功能用水的达到八成以上,基本消除黑臭河流。”朱铁军说,到2020年,太湖流域实现两个持续:水质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到2030年,太湖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恢复,太湖碧波美景重新展现在江南大地。

“2020年的近期目标很明确。”他补充说,这是应该达到的,也是可以达到的。

原标题:治太湖要治“地方病”? ——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列报道之三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水十条查看更多>太湖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