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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垃圾处理且行且新

2015-05-22 06:59来源:人民政协报作者:吴志红关键词:垃圾处理电子垃圾废物资源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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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家里没有废手机、废电池、旧电视、旧电脑?几乎所有的家庭都有类似的电子垃圾,如何妥善地处理电子垃圾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农工党中央、民进中央、全国工商联都曾就电子垃圾回收与处理提出团体提案,这些提案的核心,无一不是期待,政府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紧握,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资源,有效控制对环境的污染。

5月13日,北京,欧盟亚洲可持续生产消费项目(SWITCHASIA)“采用废物跟踪系统,提高电子废物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成果报告会。

“2013年,财政专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支出33亿元左右。”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刘丽丽博士说。

“相对国外,中国的电子垃圾处理技术起步较晚,中国应该加强国际技术研发的合作与交流。”河北省某企业表达了他们的期望。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直径一公里的范围内有4家电子垃圾处理企业,理论上的处理量能达到800万台的处理能力,可能会导致局部区域同业恶性竞争。”天津某企业表达了他们的担忧。

除了聆听欧盟项目的成果,与会的学者、业内人士、政府部门有关人士与课题组共同讨论一个新话题:

2015年2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刚刚扩容,电子废弃物由原来的“四机一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扩展至热水器、手机等14个品类,新版目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这一新的目录意味着,生产者责任制度(EPR制度)的扩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扩容,相应的财政补贴的范围同时会扩大。

一言以蔽之,政府的“有形之手”与市场的“无形之手”加紧了“握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正迎来新的市场机遇与挑战。

电子垃圾管理的EPR实践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ExtendedProducerResponsibility简称EPR制度)指生产者应承担的责任,不仅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之中,而且还要延伸到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特别是废弃后的回收和处置。

2009年实施的循环经济促进法正式确立我国EPR制度,回收处理电子垃圾是应用这种制度的实践。

电子垃圾的产品种类繁多、材料复杂,资源含量、环境影响以及回收处理难度各不相同。而我国的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尚不健全、产业化还较薄弱,因此目前还没有将所有电器电子产品一次性纳入管理范围,而是采用了“目录管理”的方式,分批发布,稳步推进。

2011年1月1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施行,并于同年首次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2012年,中国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按规定缴纳,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才可以享受上述条例规定的好处。

首次实施的目录圈定“四机一脑”。之所以圈定“四机一脑”,是因为它们有四个特点:社会保有量大、废弃量大,污染环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回收成本高、处理难度大,社会效益显著、需要政策扶持。2015年新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也是据此扩容。

发改委2010年的一份资料显示,2009年,我国已开始进入家用电器报废的高峰期,每年的理论报废量超过5000万台,报废量年均增长20%。按此估算,2014年,理论报废量将在1.3亿台左右。执行EPR制度,相关处理行业的机遇已赫然在目。

“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的太极

2012年,是相关企业的一个重要节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发放补贴,这样的真金白银直接刺激企业的中枢神经。就在4月28日,桑德环境斥亿元并购3家再生资源企业,这样,桑德环境旗下共有6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拆解能力接近950万台,其中有5家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拆解基金补贴名录,基金补贴拆解能力接近750万台。

2012年至今,EPR制度中的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有如太极拳的博弈。

原标题:电子垃圾处理且行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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