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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发布二○一四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晒晒环保成绩单

2015-06-09 09:02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晏利扬 周迎久关键词:氮氧化物大气监测PM2.5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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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改善 仍需努力

浙江省 江河干流总体水质基本良好。据全省221个省控断面监测结果统计,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的断面占63.8%,Ⅳ类占17.7%,Ⅴ类8.1%,劣Ⅴ类10.4%。全省八大水系中,瓯江水质最好,水质为Ⅰ类~Ⅲ类,无明显污染河段。其他水系部分支流和流经城镇的局部河段仍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鳌江、京杭运河和平原河网污染仍然严重,特别是京杭运河水质仍较差,水质为Ⅳ类~Ⅴ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石油类。

全省水库水质则总体保持优良,主要为Ⅱ类,以中营养为主。全省部分湖泊呈现一定程度富营养化。经过持续多年的治理,西湖水质已达到Ⅲ类。

2014年,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5.0%。其中,全省11个设区城市的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87.8%。

河北省 2014年,河北省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中度污染,Ⅲ类和好于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达到46.04%,主要污染物氨氮平均浓度比上年下降3.37%,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上升了4.67%。全省出境断面水质好于入境断面水质。水库水质良好。近岸海域海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良好,以一类、二类水质为主。

山东省 2014年,共利用再生水5.8亿吨,相当于50多个中型水库的调蓄水量。建设人工湿地和生态河道,构建沿河环湖大生态带,努力提升流域环境承载力,已建成人工湿地120多处,总面积达23万亩,修复自然湿地80多处,总面积达24万亩。

河南省 2014年,河南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其中,省辖海河流域为重度污染,淮河流域为中度污染,黄河流域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为良好。海河等部分河流污染程度不降反升。

在83个省控河流水质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类~Ⅲ类标准的断面有37个,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有22个,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有4个,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有20个。

与上年相比,Ⅰ类~Ⅲ类水质断面减少1个,Ⅳ类水质断面增加6个,Ⅴ类水质断面减少5个,劣Ⅴ类水质断面持平。

江苏省 与2013年相比,太湖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降低,总氮和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下降8.8%和14.3%,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2.5%和27.3%,连续7年实现 “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的目标。

2014年,江苏省列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的83个国控断面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为45.8%,Ⅳ类~Ⅴ类断面比例为53.0%,劣Ⅴ类断面为1.2%。与2013年相比,Ⅲ类断面比例持平,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2个百分点。

山西省 2014年,山西省地表水水质中度污染。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在监测的96个国、省控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7.9%,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4.0%,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1%,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25.0%。地表水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化学需氧量。与2013年相比,Ⅰ类~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9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7.0个百分点,地表水水质无明显变化。

海南省 2014年,海南省河流、湖库、饮用水水源地、近岸海域、地下水水质总体优良。其中,93.1%的监测河段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与上一年度比较,全省河流水质总体保持稳定。海南岛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94.6%,97.1%的功能区测点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管理目标要求。

全省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开展监测的27个县城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率为99.4%,绝大部分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

贵州省 2014年,贵州省主要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河流水质总体良好,纳入监测的河流监测断面中有81.2%水质达到Ⅰ类~Ⅲ类水质类别标准,湖(库)监测垂线中有64%达到Ⅲ类水质类别标准。14个出境断面水质状况良好,达标率为85.7%。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9个中心城市共2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级城镇共14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2%。

云南省 2014年,云南省河流总体水质保持稳定,六大水系干流出境、跨界主要断面水质均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总体水质由2013年的中度污染好转为轻度污染;全省湖泊、水库水质总体良好,在开展监测的61个湖泊、水库中,45个湖库水质达标,占73.8%,比2013年提高了6%。全省21个主要城市46个饮用水水源地(取水点)均能满足饮用水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与2013年相比,达标率提高2.4%。

新疆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为优,水质状况稳定。Ⅰ类~Ⅲ类水质占91.9%,Ⅳ类~劣Ⅴ类水质占8.1%。监测的14个城市3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为良,水质达标的占87.1%,水质为Ⅳ类及以下的占12.9%;监测的80个县城92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体水质为优,水质达标的占93.5%,水质为Ⅳ类及以下的占6.5%。

重庆市 2014年,长江干流重庆段总体水质为优,15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的断面比例为100%。长江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79条河流146个监测断面中,Ⅰ类~Ⅲ类、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77.4%、13.0%、6.2%和3.4%;水质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占86.3%。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良好,6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7.3%。

噪声辐射 状况良好

浙江省 2014年,浙江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5.6分贝,较上年下降0.1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为67.4分贝,下降0.2分贝。

2014年,浙江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环境电离辐射水平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周围环境电离辐射水平总体未见明显变化;环境电磁综合场强均低于国家规定的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河北省 2014年,河北省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是53.9dB(A),比上年升高了0.8dB(A)。昼间区域环境噪声承德市为较差,秦皇岛市和保定市为一般,其他8个设区市区域声环境均为较好。

重庆市 2014年,重庆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主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7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6.6分贝。其他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5分贝,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5.7分贝。

2014年,重庆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各监测点位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瞬时平均值为60.1纳戈瑞/小时(扣除宇宙射线的响应值);主城大部分区域的电磁辐射处于较低水平。

截至2014年年底,重庆市放射源应用单位102家,在用放射源1792枚;射线装置应用单位1637家,在用射线装置3136台(套);全市有电磁辐射源应用单位342家,在用电磁设备(设施)43537台(套)。

厦门市 2014年,福建省厦门市噪声昼夜达标率分别为90%和60%,较前年的100%和75%有了大幅度下滑。

原标题:晒晒环保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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