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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29家单位被处以环保行政罚款(全名单)

2015-06-23 15:43来源:信网关键词:环境监察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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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山东省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官方微博@青岛环保发布对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等29家单位处以罚款情况 ,具体如下:

青岛金晶股份有限公司位于黄岛区江山北路201号的3号工业窑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为1628毫克/立方米和1392毫克/立方米,超过《山东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

青岛高科热力有限公司3月4日,该单位在用的3号29兆瓦燃煤锅炉外排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为492毫克/立方米,超过《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规定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九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月12日,该单位在用的3号75吨/小时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2559毫克/立方米,超过《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规定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

青岛高新热电有限公司3月4日,该单位在用的4号35吨/小时燃煤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814毫克/立方米、349毫克/立方米,超过《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规定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蓝鼎华昆耐磨钢有限公司的耐磨钢衬套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投入耐磨钢衬套生产。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黄海橡胶有限公司3月4日,该单位在用的35吨/小时燃煤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分别为360毫克/立方米,超过《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规定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崂山玻璃有限公司3月4日,该单位窑炉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存在烟气旁路,部分烟气未经处理从1号烟囱直接排放。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金泓热电有限公司3月4日,该单位在用的1号燃煤锅炉外排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为389毫克/立方米,超过《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中规定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青岛后海热电有限公司3月4日,该单位在用的130吨/小时和170吨/小时燃煤锅炉外排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浓度分别为274毫克/立方米和280毫克/立方米,分别超过《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664-2013)中规定标准。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万元。

青岛宏利石油有限公司环秀加油站4月11日,该单位2把加油枪未安装油气回收密封罩,4把加油枪油气回收密封罩破损。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

青岛市崂山区亚盛水产有限公司4月1日,废水排放口外排废水中总磷浓度为17.9毫克/升,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规定标准的1.24倍。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942.3元。

青岛市城阳区宏达加油站4月23日,该单位1台在用的汽油加油机无油气污染防治设施,油气无法回收处理直接排放,3把汽油加油枪无油气回收密封罩。市环境监察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和《青岛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1万元。

青岛烟青玛钢厂将废矿物油、含油棉纱等危险废物提供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李沧环保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处以行政罚款2万元。

原标题:青岛后海热电等29家单位被处以环保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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