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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行业一直被称作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三高”行业之一。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的贯彻落实,全国大部分陶瓷产区的政府部门相继要求当地陶瓷企业限期完成天然气置换工程,简称“限改令”。
国家发改委在天然气供应量的计划安排中也积极支持“煤改气”工程,以满足“煤改气”工程用气需求。
为啥停用天然气?
在笔者所在的山西省朔州市,市辖怀仁县和应县两地共有陶瓷企业60余家,根据要求大部分已完成天然气替代。目前,市政燃气管网已基本实现天然气对陶瓷企业用户的全覆盖工作,供气能力也满足陶瓷企业的用气需求,日用量一度达到40万标准立方米天然气。
然而,自2013年开始,由于国家对天然气价格进行改革,怀仁县、应县两地很多陶瓷企业纷纷放弃使用天然气,改违规使用“水煤气”这种污染较大的燃料,导致天然气日用量由40万标准立方米下降到不足3万标准立方米,与其对应的是陶瓷企业每天消耗约1500吨的煤炭。上述情况不仅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的环保法规,同时由于大量的燃煤消耗,增加了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目前,承担两地陶瓷企业天然气供应的两家企业入不敷出。
能源“逆替代”怎么解?
有人把这种替代清洁能源天然气的现象称作“逆替代”。怀仁、应县陶瓷企业能源“逆替代”问题具有典型性。天然气价格的提升抑制了部分需求,对于能源“逆替代”应采取法治的方式解决。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替代能源是利益使然,但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应该依据环保法规监管到位。
然而,这恰恰是令人担忧的地方。通常情况下,为了地方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在这样的问题上,多数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能源的“逆替代”正在考验步入改革深水区的地方政府环境执法的决心。
另外,全国许多陶瓷产区的企业提出,对于全国统一的陶瓷市场,因为政策不同,造成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应该怎么办?特别是达标的企业生产成本高,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因此,国家应该出台“煤改气”指导政策,包括财税政策,不能让使用清洁能源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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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企业为何需要煤改气?
目前施行的《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的核心指标是粉尘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及污水排放。
2014年12月12日,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4-2010)修改单,主要内容是:1.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烟气基准含氧量为18%,实测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含氧量条件下的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标的依据。2.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的颗粒物限值调整为30mg/m3、二氧化硫限值调整为50mg/m3、氮氧化物限值调整为180mg/m3。
一般而言,使用煤气发生炉的陶瓷企业很难达到标准中的指标要求。有些企业为此对煤气发生炉采用低硫煤,安装煤气脱硫装置;对于喷雾干燥塔废气,采取袋式除尘器加碱液喷淋除尘脱硫系统进行处理;对窑炉废气,采取除尘脱硫塔进行处理。但采用上述环保设备除需要较大的投资外,装置使用过程中维护费用大,实际运行中企业难以按规程要求及时更换易损件,故很难连续达标。
相比而言,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则更容易达到标准中的要求。故全国许多陶瓷产区的政府部门相继发文取缔煤气发生炉,颁出“限改令”要求“煤改气”,限期完成清洁能源天然气置换改造工作。
目前,要求当地陶瓷企业限期完成天然气置换的地区有广东佛山市、清远市、肇庆市;福建晋江市、南安市;江西高安;辽宁法库;山东淄博;河北邯郸;新疆米东等地区。其中,广东佛山市、清远市、肇庆市和福建晋江市、南安市等地区已完成“煤改气”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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