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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土”惊心 土壤安全何处寻路?

2015-07-13 15:13来源:中国网作者:王虔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修复李干杰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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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是人类生活的生态系统中至关重要的部分,2015年被联合国确定为“国际土壤年”。在环境问题日益重要的今天,中国的土壤环境面临着哪些威胁?解决之道又在何方?在中国科学院举办的“土壤与生态环境安全——国际土壤年在中国”高层论坛上,各界代表畅谈己见,为中国的土壤环境安全献计献策。

现状土壤污染威胁不容忽视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指出,2013年我国农业化肥施用量为5912万吨,按农业种植面积计算化肥用量为321.5kg/hm2,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与此同时,我国农作物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率还不高,农药用量仍然较大。残留农药经过降水、地表径流和土壤渗滤进入水体所导致的土壤和水环境质量恶化及生物多样性破坏等问题仍然存在。此外,每年有约40万吨的农膜残留于土壤中,带来“白色污染”。区域性农业资源质量下降,尤其是局部地区土壤重金属污染及产地土壤健康问题日益加剧。

中国科学院院士赵其国表示,我国土壤资源减失,土壤退化加速。全国现有耕地面积13516.34万公顷,大部分耕地后备资源的质量很差,地力也随即不断减退。中国现有土壤侵蚀总面积294.9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30.72%。同时,我国土壤肥力失衡,耕地需加培育。土壤污染加速,区域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近30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高强度的人类活动,我国因污染退化的土壤数量日益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全国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指出,近30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农业高度集约化快速发展以及全球变化的影响,我国的土壤安全问题日趋严峻,严重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态安全甚至社会和谐发展。

法律维护土壤安全的有力武器

在论坛上,谈起如何保护我国土壤环境,各位代表不约而同地谈到了法律法规的作用。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表示,我国目前尚无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项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散见于其他有关的法文件或政策文件中。环境保护部自2006年起,着手启动《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工作,经过调研,2014年12月,《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建议稿)》提交全国人大环资委。他认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的战略部署要确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思路、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加快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积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标准和技术体系。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建议,要针对当前制约我国农业资源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加强法治创新,逐步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农业资源损害赔偿、农业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等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中国科学院院士赵其国认为,要建立和完善土壤保护法制、体制和机制,构建基于风险的我国土壤保护体系。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和管理机制;完善国家和地方土壤保护监管机构,建立有效的土壤监测网络。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所长沈仁芳提出,要构建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安全政策、法律及管理体系,建立土壤安全预警的有效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

监测应该被更重视的措施

农业部副部长张桃林指出,由于我国土壤及产地环境等农业资源生态问题在类型和成因上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现行农业资源环境监测评估方法还不完善,他建议,必须抓紧修订完善现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及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指标体系与调查监测技术规程。同时修改完善现行污染源调查统计方法,全面客观掌握污染源构成和变化趋势,对进一步明确方向、突出重点、科学有效地开展污染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建议,要开展调查、排查,掌握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采取有效手段,防范和控制污染风险。要在第一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全面会诊土壤污染现状,尽快摸清土壤污染家底,为进一步搞好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和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科学依据。

原标题:“污土”惊心 土壤安全何处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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