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危险废物报道正文

只需网上一点 危废快速转移

2015-07-15 09:27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李莉关键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江苏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据统计,2014年,南通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受理的危险废物转移许可事项较去年同期减少了78%,镇江市同比减少86%,连云港市同比减少80%。网上报告运行至今,全省转移网上报告超过22万批(次),网上转移数量超过250万吨,这不仅将固废管理人员从原先冗繁的审批中解放出来,也极大地方便了企业。

江苏环保部门将工作重心放在了事中监管和事后督察上。作为转移网上报告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地环保部门均加大了对产废单位、经营单位申报、转移过程监管的工作力度。通过排查,全省纳入网上申报的产废单位已由2013年的4000余家增加到2014年的1万余家,每月产废单位的申报率达到90%以上。全省经营单位已全部纳入网上报告,经营单位台账申报率达到95%以上。

2014年4月开始实行的电子联单也成为环保部门事中监管的有力武器。电子联单的运用使得环保部门能够掌握危险废物转移的实时数据,通过系统预警设置,可以在大量的联单里快速定位有违法嫌疑的联单,一旦发出警报,环保部门就可迅速响应,采取相应措施。

另外 ,系统还通过登录人身份的认定,明确了转移过程中产生者、运输者和接收者的相关责任,规范了企业转移行为。此外,运用系统的统计功能,还可对大量联单进行统计分析,将联单数据与产废数据、利用处置信息进行比对,极大地解决了以往联单信息孤立的问题。

今年2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江苏省进一步增加南京、无锡、常州、盐城、扬州和泰州等6市实行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

加强环境执法 制定年度督察计划

从转移网上报告管理系统运行情况来看,对于在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江苏省的环境执法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例如,对于危险废物转移存在网上不报告或者漏报的,江苏省依照固废法中有关“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条款,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交无资质单位处理的,依照固废法中有关“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等条款,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江苏省还要求各级环保部门根据转移信息,制定年度督察计划,对转移网上报告情况进行事后抽查检查,内容包括转移企业不报告或者漏报情况、网上报告的真实性情况、转移相关方履行环保要求情况以及管辖地环保部门的日常管理情况等。

谈及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的优点,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实行网上报告制后,规范了企业转移行为,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促进了危险废物管理的信息公开,奠定了环境监管和执法的数据化基础。同时,减少了利用转移审批干预企业委托处置的行为,使得危险废物处置资源形成共享,充分发挥了市场的基础资源配置作用,这将大大减轻长期以来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之间的结构性不平衡问题。

今年6月,江苏省还计划在交通部门和环保部门之间建立专线,实现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交通厅车辆运政管理系统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以及运输车辆定位信息进行数据共享,对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运输车辆的运行轨迹实时追踪,进一步加强转移网上报告的环境监管力度。

在完善过程监管、事后督察制度的基础上,江苏省还计划今年对徐州、苏州、淮安和宿迁4市取消市内危险废物转移行政审批,进一步破除行政壁垒,做到转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全省覆盖。

原标题:只需网上一点 危废快速转移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固体废物查看更多>危险废物查看更多>江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