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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鸣】驳朱小令对外三电厂的“三评”——调试篇

2015-08-20 08:21来源:凤凰一能说会道微信作者:孙磊 陆梁关键词:节能减排超低煤耗上海外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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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令用以下文字和画面问道:

而后朱小令引导读者:

“请读者就当作“老师”给自己出的一道“数学计算题”,……:发电量-供电量﹦厂用电量。计算结果,其中哪一列数值是正确的?”

很显然,按照朱的:发电量-供电量﹦厂用电量去计算,7号机组的厂用电量“少计”了50万度电。8号机组的厂用电恰好为发电量减去供电量。这两者看上去是矛盾的。

相信许多读者看了也会感到疑惑。

对这一“数据乌龙”案例,按照朱小令的思路可进一步推断:

可能性一:调试所统计人员过于粗心,而所有相关人员,包括电厂和中电联的专家均未发现。

不过,这样的假定过于夸张,也太藐视我们调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心。

还在7号机调试和168h试运行期间,我们就已感觉到这台机组的运行参数非常优异,但当我们得知统计下来的煤耗和厂用电是如此之低时还是感到非常震惊,这不但远低于设计值和同期同类机组的最优值,并且也远优于我们可以想象的水平。为此,还专门与电厂的相关人员对这些关键数据进行了反复核对和确认。像这种漏计厂用电的可能性为零。

可能性二:在电厂的配合下故意造假,以提升该机组的“形象”。而中电联的专家要么没发现,要么配合掩盖。

不过,这有必要吗?

如果“漏计”的这50万度电摊入7号机组的厂用电率和供电煤耗,将使厂用电率上升0.29%,从3.8%上升至4.09%;机组的供电煤耗上升0.8g/kWh,其统计数将从284g/kWh上升至284.8g/kWh。且不论与同期同类最优值298.5g/kWh相比,即使与5.5%的设计厂用电率和291.5g/kWh的设计供电煤耗相比,仍然低的惊人,在当今世界可谓无与伦比。这50万度电的计入与否,对这台机组优秀性能的评价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因此,作这样的造假,其意义何在?

真正的问题是,这7号机“少计”的50万度电去哪了?

其实,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一般新建电厂,其机组的调试用电,尤其是功率较大的主要辅机分步试转阶段的用电,都由高压电网倒送。对于建设两台以上新机组的电厂,其第一台机组在进入168h满负荷试运行时,第二台机组通常已进入分部试转。因此,该发电机所发电量,扣除机组自身厂用电外,并不能全额上网,还需通过高压母线转供另一台机组的调试用电。此时的计算式应该是:

该机发电量-供电量—其他机组用电量﹦该机厂用电量

当然,对于进行168h试运行的机组,另外机组的调试用电并不计入本机的厂用电量。

若该工程建设两台机组,只有当另一台机组发电后,且第一台机组未停机,机组的厂用电才各自负责。如外三8号机组168h试运行期间,7号机仍在运行,就不会出现发电量、机组厂用电量和供(上网)电量之间的不平衡。

碰巧的是,今年5月24日—6月1日,我们调试的某1000MW超超临界机组进行了168h满负荷试运行,而另一台机组不在发电,手里正好有对应的数字:

机组发电量168625800度;供电量160650000度;机组厂用电量6852600度。

按照朱的:“发电量-供电量﹦厂用电量”去计算,就会出现厂用电量“少”了1123200度。

事实上,这种情况在电厂里是一个很普通的常见现象,不仅仅在基建阶段,即使机组投产后,只要有任何一台机组处于停机状态,该机组此时的厂用电通常由其他机组倒送。

延伸阅读:

三评上海外三电厂“节能减排技术”及“251工程”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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