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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1.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一是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编制并实施《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三五”规划》,进一步优化重金属排放企业空间布局,涉重金属行业基本实现“圈区生产”。切实强化污染整治和排放量削减的倒逼约束作用,推广重金属污染物源头削减和综合治理技术装备。全面落实重点防控区域长效监管措施,巩固整治成效。探索优化涉重金属的行业企业信息公开、风险评估与损害鉴定、污染责任追究、污染源自行监测、公众监督、企业周边人群健康风险控制等制度设计,进一步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二是实行最严格的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措施。加强源头精细化管理,基本完成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皮革鞣制加工、塑料人造革和钢压延加工等6个行业危险废物专项核查,从严执行项目环境准入。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到2017年,基本形成与排放总量相匹配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三是加大工业企业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围绕打击工业企业向基本农田直排、偷倒污染物等行为,开展各类环保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环保、公安部门环境监管执法联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2.加强矿山污染源防治。一是基本摸清矿山环境质量状况。在2016年底前,基本掌握农业“两区”周边除“砂、石、粘土”矿山以外的在采矿山基本情况,对金属矿山选矿厂和萤石等重点非金属矿山选矿厂(包括闭坑矿山、关闭选矿厂)周边土壤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建立环境质量档案。二是推动矿山污染源综合防治。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污染防治监管,对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的,限期落实淘汰、治理和防控措施。
3.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和河道淤泥污染防治。各地要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原则,根据集中式处置污泥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污泥处置设施,确保在辖区内形成与污泥产生量匹配的处置能力。在2017年底前,各设区市要建成覆盖全市所有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的污泥处置设施,县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加强清淤疏浚过程中淤泥处理工作,防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的淤泥还田或在基本农田堆放、倾倒。禁止工业污水处理厂和造纸、制革、印染等行业产生的污泥用于农业生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河道淤泥用于农业生产时,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规定,并建立使用台账。
4.加强农业“两区”农田灌溉用水监管。制定农业灌溉节水减排方案,加强农村河塘治理,开展农业“两区”灌溉用水水质监测,防止未经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废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加强农田灌溉渠道取水和相关水利工程养护,落实灌溉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到2017年,农业“两区”基本实现农田灌溉水稳定达标。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一是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行动。按照“调减过载、适度保有”的要求,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型畜牧业。通过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沼气工程、沼液收集贮存利用配套设施设备及管网等节点工程建设,集成推广清洁化生产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严防饲料、兽药中的重金属污染。二是推进农田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加强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实现农业“两区”测土配方施肥全覆盖。加快以缓控释肥为主的新型肥料试验推广,减少氮肥用量。到2017年,化肥利用率比2014年提高1%,肥料施用比例更趋合理。进一步完善商品有机肥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有机肥料标准(NY525—2012)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规范有机肥的生产与使用,加强对有机肥中重金属等污染物含量的监控。三是推进农药减量控害增效行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国家级、省级农作物病虫害测报区域站为主体的病虫监测网建设,开展整建制统防统治试点,推进绿色防控融合发展,推广一批高效环保农药和新型施药器械,加快农药减量控害增效集成技术应用。到2017年,农业“两区”高效环保农药推广使用面积达80%以上。科学制定合理的病虫害防治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探索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推广和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制度。四是实施土壤环境改良工程。以农业“两区”地力培育为重点,开展以调节农田土壤酸碱度为核心的土壤环境改良工程,通过施用钙镁磷肥以及生石灰、白云石粉等土壤调理剂,改善酸化土壤pH值;采取种植绿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措施,改善农田土壤环境,提升土壤环境容量和抗风险能力。
(三)加强土壤污染监测监控和综合治理。
1.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制定《浙江省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展包括土壤、农产品在内的土壤地力、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指标监测;在土壤污染敏感区域加强污染研究监测和污染源跟踪巡查,充分利用多层次、多门类的监测手段,依托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开展针对农田土壤污染的“天地一体”的环境监测预警工作。
2.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监控能力。结合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开展农业“两区”土壤污染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工作,统一规范土壤污染监测技术,实现污染监测基础数据共享,建成全省基本农田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决策管理与支持服务系统。探索建立农业“两区”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以永久基本农田土壤污染监测预警体系为基本平台,每年定期对污染防治效果开展监测和评价。
3.划定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等级。结合现有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矿山污染源调查和农业“两区”上图入库等成果资料,组织开展农业“两区”土壤质量安全等级划区定界,对种植适宜性进行评估,建立土壤质量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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