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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环保部获悉,《关于开展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已经正式印发,具体内容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严肃查处环评机构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低劣、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促进环评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现就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核查内容
(一)核查对象:全国环评机构。
(二)核查内容:环评机构资质证书管理;环评机构环评工程师管理;环评机构分支机构设置与管理;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编制质量管理;近期涉及举报和年度考核反映的出租、出借资质和环评文件质量问题。
二、核查方式
(一)环评机构自报
环评机构向住所所在地省级环保主管部门报送如下材料:
1.本机构在册环评工程师情况(含姓名、身份证号、登记证号、登记类别);下属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等)名称、所在地、业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与环评机构的隶属关系及相关证明,并说明分支机构在承揽、开展环评业务中的工作职责。
2.本机构2015年1月1日以来获得各级环保部门受理的环评文件清单,并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环评文件编制委托合同复印件,其中有协作单位(环境监测机构除外)的,需在清单中说明协作单位情况及协作单位参与编制的人员情况。
3.部分被举报涉嫌出租、出借资质的环评机构,应就有关情况提交举证材料,主要包括:相关项目的环评文件编制委托合同、环评文件编制费用收款证明、环评文件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明、环评文件其他编制人员基本情况、被举报涉嫌出租出借情况的解释说明等。
(二)省级环保部门核查
省级环保主管部门组织对住所所在本行政区的所有环评机构进行核查,主要包括:
1.及时向相关市级环保部门和环评机构转发本通知,制定具体核查方案。
2.根据环评机构自报材料,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的机构,应进行现场核查和取证。
3.对附件2中被举报涉嫌出租、出借资质的环评机构全部进行现场核查和取证。
4.对2014年度环评机构年度考核中环评文件编制质量较差或不合格的机构,以及2015年以来日常环评文件审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问题,全面梳理每一项环评文件的具体质量问题,形成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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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环评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全面规范我省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和环评文件质量提升,推进环评
2月15日,佛山市首批环评机构“白名单”公布。为进一步规范环评服务市场秩序,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增强环评服务市场优质供给,旗帜鲜明地树立诚信经营、优质规范的正向激励导向,服务高质量发展。现公布第一批环评服务机构“白名单”联合自律承诺书,具体名单见下表(排名不分先后)。希望单位按照联合
日前,河南公布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从业机构名单。共331家。其中河南省环评机构256家,在河南开展业务的省外环评机构75家。详情如下:河南省环评机构名单1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3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4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5河
日前,江西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省政府公文处理单(关于推动江西省环评中介服务减时间、减费用、强监管的改革建议)的反馈意见。全文如下
日期,丹东生态环境局发布了《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服务等级评定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推进“放管服”改革需要,环评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取消了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对监督管理、责任追究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对提升环评审批效率、激发基层改革活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环评领域弄虚作假现象仍屡禁不止,给环评制度带来了负面影响。
近年来,安全、环境第三方服务机构因违规事件被卷入行政处罚及刑事犯罪的案例有所增加。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明确将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机构包含在内的中介机构,就“弄虚作假”行为首次纳入刑事制裁范围。该修正案生效后,作为中介组织的安评机构、环评机构、监测机构,在接受委托提供安评文件、环评文件、监测报告的中介服务时,如果弄虚作假,将承担严厉的刑事制裁。
日前,河北发布关于加强河北省环评机构从业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如下:关于征求《加强河北省环评机构从业管理的通知》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关于严惩弄虚作假提高环评质量的意见》(环环评〔2020〕48号)等文件要求
“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是落实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体现。”这是今年3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的《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中的一句话。深圳市工程的环评文件35次出现“湛江”,不可谓不魔幻。环评是约束项目和园区准入的法制保障,是在
各有关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19〕3号)规定,我厅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现将评定结
8月19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议指出,制定《办法》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
2018年12月29日《环境影响评价法》公布施行,法律中取消资质相关条款2019年1月21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9年4月3日),取消环评资质管理事项,同时公告指出: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为其编制环境影响
日前,围绕“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解读,记者采访了文登区环保局总量办主任刘士军。记者:为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保证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
趋势终究无法阻挡,“安评”资质改革来了。今年初,《环境影响评价法》修改,“环评资质”取消正式官宣,第三方中介的从业者们一片哗然,尽管心中早有准备,但当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真正落下,心头还是诚惶诚恐。尤其是很多“安评人”,心中更是不免顿生疑云:“环评天下大变,安评岂能独善其身?”
春节刚过,很多公司还没有开工,国家生态环境部的网站上却惊现环评文件编制单位有关问题线索的移交单,生态环境部向宁夏、内蒙古、黑龙江、河南等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移送部分环评机构问题线索,并要求上述地区依法开展调查取证,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19年5月15日前报送。好快的节奏,好大的决心!
近日,生态环境部官网发布公告,公布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此外,生态环境部环评司负责人就取消环评机构资质许可的背景、强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及后续工作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环境影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在持续两年多的种种揣测和议论纷纷之后,终于到了要和“环评资质“说再见的时候了。1“环评”去资质化历程2017年10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对环评单位的资质管理规定。自此,民间就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已于2018年12月29日公布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取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我部正在按照法律有关规定,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正式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取消了环评资质,建设单位可自行委托技术单位编写环评报告。新编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正式签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正式签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修改,正式取消环评资质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宁国市生态环境分局对宁国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宁国市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该项目新建及改扩建4座垃圾中转站,设计处理规模为560吨/日,公示如下: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7日我局对宁国市城市管理综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5月27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平武县典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平武县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及附属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和政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12日通讯地址:和政县
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文件与省内创新相结合,在现行环评领域制度体系下,提出在开展环评联动改革的试点园区内的项目实行项目环评免于备案、报告表“打捆”审批、简化环评文件内容等优化简化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选址现有厂区及新增用地内,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详情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华电汕头电厂2×1000MW燃煤发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
日前,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福清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详情如下:项目名称:福清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含沼气发电)项目建设地点:福清市龙江街道(福清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建设单位:福建省建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会刘莉、苏艺。2023年行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发布灵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般固废掺烧技改项目环评文件公示,灵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已建设2×400t/d机械炉排炉,2台额定蒸汽34.5t/h余热锅炉,1×15MW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日处理生活垃圾800t,可发电量为11270万kW·h/a。现有工程焚烧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开封市生态环境局尉氏分局关于《尉氏县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2024年1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如皋市人民政府发布上海电气南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机组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公示,项目安装一台32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并配套33MW发电机和一套17MW中温次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相关附属设备及热力系统,停用厂内原2×15MW的汽轮发电机组,扩建后全厂年总发电量1.96亿
12月14日,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钦州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无需出具总量来源等文件。原文如下: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钦州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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