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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城建司章林伟——海绵城市建设概论

2015-10-27 09:17来源:给水排水关键词:海绵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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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强化规划管控与落实

一是要明确城市总体规划的管控要求。总体规划是顶层设计,在确定“三区四线”的总体布局的同时,明确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规划控制目标和相关指标,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策略、原则和重点实施区域,将有关要求和内容落实、协调到各相关专项规划中,并在下一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作为用地和工程建设的规划设计前置条件。

二是要通过相关专项规划予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实质是控制径流,降低产汇流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建设用地量大的地方也是雨水产汇流最集中的地方(见表3)。因此,场地建设、道路是降雨产汇流的主要源头,需强化源头减排的约束要求。绿地系统是城市最大的海绵体,其调蓄功能不但要高于其他用地的要求,还可担负周边建设用地海绵城市建设的荷载要求。如,北京市已明确要求公园绿地至少要做到2年一遇以上的降雨全部收集不外排,高于其他建设用地要求。水系统作为水的自然循环和社会循环的完整体系,应统筹考虑实现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文化等多重目标。

(1)场地开发建设规划。场地(地块)开发规划要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设计雨强作为规划管控条件,统筹落实和衔接各类低影响开发措施,包括雨水入渗、收集、存蓄与利用设施,绿化浇灌、雨水景观、道路清洁等。

(2)道路交通规划。要在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结合行道绿化和道路排水的要求,沿线布局渗、滞、蓄、净、用、排的雨洪控制与利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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