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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城建司章林伟——海绵城市建设概论

2015-10-27 09:17来源:给水排水关键词:海绵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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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综合各地已开展的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的实践,估算海绵城市建设投资为1.6~1.8亿元/km2,见表4。

政府要通过两手发力解决海绵城市建设的资金。在地块开发建设中,要落实业主或开发商主体责任;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中,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多方筹措和化解资金问题。

一是源头减排方面的投资可在地块开发中落实。从表4中可以看出,渗、滞、蓄等源头减排项目投资约占1/3,这部分投资完全可以在地块开发中由业主或开发商承担。过去,我们将土地简单的三通一平、七通一平就卖掉了,且源头减排的要求又没有明确,加大了政府市政投入的负担。如果在城市开发建设之前就考虑好,在用地、规划、施工等审批环节中要求开发商落实好源头渗、滞、蓄等工程措施,把人居环境做好,政府可以减少投资,还可以带动土地的升值。

二是市政公用方面的投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去年国务院频频出台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投资和运营。同时,财政部门推行三年滚动财政预算规划,政府可用治理环境的费用来购买服务,并通过财政预算落实。只要保障投资者的合理收益,将会极大地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政府支付费用应以社会资本建设运行后的效果作为付费依据,效果可以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资源效益,就是水量,另一个是环境效益,就是水质。

3.7建立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水环境质量状况、排水防涝标准、污水再生利用及雨水利用、漏损控制等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绩效考核目标,考核结果可作为财政奖补的依据。以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的降雨强度作为地块径流控制是否达标的衡量标准,通过区域总排口的连续监测,对于未达到目标控制雨量的部分进行处罚(如图14所示)。此外,不同考核地块之间,也可研究建立年径流控制量的平衡和交易机制,鼓励公平分担、奖优罚劣。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先行先试,借鉴欧美国家的雨水排水收费机制(见表5),建立和完善雨水控制与收集系统建设与运行的激励(补偿)与约束机制,鼓励业主采取措施降低不透水面积和减少排入雨水管道系统的雨水径流量。

4、结论

海绵城市建设基于“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建设理念,通过“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统筹建设”的原则,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工程技术措施,系统的解决城市开发建设面临的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等问题。建设海绵城市对于践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提升我国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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