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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安全专项行动监管报告》的通知

2016-01-12 13:1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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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9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

1.华电望亭电厂、大唐南京发电厂、华能金陵电厂、中电国际常熟电厂等企业未在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开工后15日内将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容向江苏能源监管办备案。

2.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6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未成立改造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不满足《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备案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要求。

专栏10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不规范

江苏利港电厂8号机组燃煤超低排放改造施工过程中,未在施工合同上明确安全施工费用,未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等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南京龙源环保有限公司未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台账。

(二)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彻底,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

到位

隐患排查治理方面问题共17例,占问题总数的10.2%。主要表现在部分施工企业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不健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到位,未能实现隐患排查、治理、整改、防范的闭环管理;对危险源辨识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专栏11 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1.国电谏壁发电厂13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施工塔吊起吊现场起重指挥人员存在盲区,起吊物下方未设专人监护,未能实施有效围挡。

2.华能金陵电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企业中电投远达环保有限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开展不到位,无月度安全隐患总结分析资料,未针对高处作业、交叉作业、施工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三) 施工方案审批不规范,施工设备管控不到位

施工方案“五整治、五落实”方面问题共34例,占问题总数的20.3%。主要表现在部分企业施工现场施工方案落实不到位,方案审批不符合规定,脚手架搭设不规范,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不到位。

专栏12 施工方案审批、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

1.华润江苏南热电厂2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施工企业华电工程公司吸收塔脚手架搭设审批不规范,没有审批意见;吸收塔脚手架搭设方案不完善,缺少吸收塔内脚手架部分内容及安措;施工组织设计未按规定进行审批。

2.华电望亭电厂4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施工企业福建龙净环保有限公司在吸收塔作业、防腐施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湿式电除尘器施工企业山东国禹公司在上壳体吊装、脚手架搭设前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不完整,无交底人签字。

专栏13 脚手架搭设、施工设备管控不规范

江阴苏龙热电有限公司6号炉湿式电除尘器改造现场施工企业双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装的脚手架作业平台缺防护栏杆、挡脚板;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卷扬机、空压机均无操作规程牌,吸收塔处一起重钢丝绳中段有两处毛刺。

延伸阅读:

江苏关于全力做好2016年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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