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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政大力推广PPP模式工作纪实

2016-01-14 10:42来源:中国财经报作者:李忠峰关键词:PPP模式PPP项目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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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优化支持政策

浙江省温岭市虽然是一个县级市,但作为股份合作制的发祥地,较早启动了PPP模式的探索试点工作。

早在2013年5月,温岭东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经过项目招标,采用BOT模式,设定特许经营期29年,将于2016年上半年正式运行并网发电。前期BOT项目尝试,为温岭的PPP项目在合同架构和风险分担、项目采购和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大量实际操作经验。

目前,温岭市实施的项目有5个,即将开工的档案馆PPP项目是其中一个。

温岭市财政局局长王晓宇介绍,通过招标,该项目由温岭辖区内3家上市公司和国资参股组建的浙江利昇投资公司中标,于2015年10月签订了合同。该项目投资1亿元,合作期12年,包括2年建设期、10年政府购买服务期。

温岭市档案局局长郑维玲说,该项目作为浙江省档案系统的第一个PPP项目,得到系统内领导的高度重视。“开始我们也不熟悉,后来省财政厅组织业主单位进行培训,我们通过不断学习才明白PPP是一种非常好的合作模式。”温岭市也因获得全省PPP示范市县和入选省示范项目获得省财政的奖励。

“对PPP工作富有成效的市县,我们实施综合奖补政策,引导市县加快工作推进。”浙江省财政厅金融处处长周瀛介绍,2015年,对省财政厅确定的PPP示范市县,省财政给予500万元奖补,从而发挥示范效应。对列入省财政推荐项目库的项目,完成签约的,省财政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0.5%给予综合奖补,最高奖补500万元;项目签约并开工建设的,省财政再按不超过项目总投资额的0.1%给予奖补,最高奖补100万元,执行期限暂定3年。

示范市县名单根据《关于申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市县的通知》审核确定。奖补的项目必须符合:纳入省财政厅推荐项目库;项目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并已签订正式合作协议;项目实施程序符合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推广PPP模式有关规定;项目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省财政厅将根据工作实际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项目签约后一年内不开工建设的,省财政将追回相关奖补资金。”周瀛介绍说。

此外,经省政府批准,浙江省财政还出资100亿元,设立浙江省基础设施投资(PPP)基金,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母子基金形式,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分级分类管理、风险可控”的原则进行运作管理,采用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缓解PPP项目资金缺口,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财政部门还对PPP项目的服务质量和价格补贴,进行全生命周期持续监管,并将PPP项目的政府合同支付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中。

邢自霞表示,PPP模式不仅可以破除各种行政垄断,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畅通社会资本投资渠道,同时可以通过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财政制度安排,形成社会资本稳定、合理的盈利预期,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服务。

“PPP不仅是一场婚礼,更是一段婚姻”。如何携手走好这段漫漫长路?在业内人士看来,更重要的是要实现一种理念和思路的转变,从而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的共赢。

原标题:做实 做稳 做优:浙江财政大力推广PPP模式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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