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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采访和思考

2016-01-21 11:10来源:中国建材报作者:刘媛媛关键词:建筑垃圾渣土堆填建筑废弃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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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认为,一体化工厂示范项目已经拥有成熟技术水平和推广价值,能够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围城问题,节省资源和土地,希望该示范项目不只是“实验室产品”,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从根本上解决更多地方“建筑垃圾围城”的困局。

从建筑垃圾进厂、破碎、分拣、处理到再生产品,一体化工厂不仅可以做到“吃干榨净”,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减少碳排放,同时还能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

但是到目前为止,元泰达一体化工厂项目只与南京、成都、京津唐核心城市等少数地方相关政府部门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和意向,尚未落地;建筑垃圾资源化在全国各地的发展几近荒漠,一体化工厂项目的落地情况也并不乐观。

那么,为什么这个受到多个政府部门推介,能解决建筑垃圾围城问题且具有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难以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产业,难于发展?

资源化难以推广的深层原因

深究建筑垃圾资源化难以推广和发展的原因,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顶层设计滞后 配套政策脱节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刚刚结束的五中全会,相继做出了关于绿色发展、低碳循环发展的国家级战略部署,明确将环保产业作为未来战略性新型产业之一。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宏观政策指导也相继出台。

比如,《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明确提出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要求,鼓励各地探索多种形式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投融资模式等。

可见,建筑垃圾围城、建筑垃圾处置方式单一等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低碳循环经济发展的实施进程,日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政府部门的重视。

但是,从十八大至今近4年时间,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宏观政策大多停留在方向性指导上,能够具体落实和操作的微观、产业、社会等配套政策始终脱节。

比如,目前全国虽有近百个省市的政府相关部门先后出台过建筑垃圾处置文件,但大多对“资源化处置”的理解和推广尚显羸弱,传统处置依然是主要推广模式。即便如河南、江苏、浙江等省市尝试推广资源化利用工作,但配套政策与监管环节存在多重制约,总体进程缓慢,“资源化”处处受制。

因此,建筑垃圾资源化难以推进,看似地方政府不作为,实则是因为没有良好且完善的配套政策为依托,即便想要作为,也找不到方向,不知怎样落实执行。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国家的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

这也为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在政策制定上提出了方向:要采取果断措施,让各级政府了解、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行业的发展现状;再根据行业要求,制定具体可操作的政策和标准。

比如,就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来说,目前来看,仅有部分地区出台了对相关企业固定投资的财政补贴标准,政府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固定投资的支持力度仍有待完善。

万事俱备,还欠东风。如今,我国已经研发出建筑垃圾100%资源化技术,其技术、设备和标准都已被认定为世界领先水平,产业化发展已经箭在弦上。但若依旧没有具体推进政策文件,再好的技术和项目,也只是曲高和寡、束之高阁。

多部门管理 终至“无部门管理”

针对“深圳滑坡事故”中出现的监管问题,记者采访到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韩先福。他告诉记者:“监管问题的产生,源于顶层设计存在问题。体现在对于建筑垃圾的管理上,与建筑垃圾行业普遍存在的多部门管理制度的现状有莫大关联。”

北京元泰达建筑垃圾一体化工厂总经理王以枫告诉记者:对于建筑垃圾处置行业管理,从上至下涉及近10个政府部门。

比如,建筑垃圾的源头——拆迁,由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建筑垃圾的运输归属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政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管理;如果建筑垃圾散落在路面上,归城市市政市容委员会、路政等部门管理;建筑垃圾的最终处置归城市市政市容委员会;如果能最终制造成再生产品,又归属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

原标题:“深圳滑坡事故”原本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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