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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2016-01-25 08: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十条黑臭水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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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

1.加强工业污染防治。严格环境准入。各市根据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要求,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环境准入政策,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在南水北调重点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涵养区等敏感区域实行产能规模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各市制定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保厅备案,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实施相关行业新建项目“限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淀粉、鱼粉、石材加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省环保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参与)

提高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水平。在确保所有排污单位达到常见鱼类稳定生长治污水平的基础上,以总氮、总磷、氟化物、全盐量等影响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的污染物为重点,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2016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造纸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2017年年底前,按照国家要求,落实专项治理方案,完成造纸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参与)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2017年年底前,各类工业集聚区要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对逾期未完成的,实施涉水新建项目“限批”,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要逐步推行“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与改造。(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等参与)

推动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全省涉重企业重金属污染调查,采取结构调整、清洁生产、末端治理等综合措施,控制新增污染。加强环境监管,定期开展重金属环境监测、监察,提升企业内部重金属污染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编制实施全省河流湖泊和入海口滩涂底泥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总结沂河底泥重金属治理试点经验,继续开展底泥治理示范工程,对未治理区段实施红线管控。(省环保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等参与)

2.加强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各设市城市限期完成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以解决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治计划。济南、青岛城市建成区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其他市城市建成区2020年年底前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等参与)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年底前,全省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达到一级A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年底前率先达标。按照“城边接管、就近联建、鼓励独建”的原则,合理布局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到2020年,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300万吨/日,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能力150万吨/日,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以上,所有重点镇和南水北调沿线、小清河流域重点保护区内所有建制镇实现“一镇一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各级政府制定管网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强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加快实施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应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城市污水管网。2020年年底前,全省新增污水管网6000公里,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济南、青岛两市于2017年年底前率先完成,逐步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推进污泥安全处置。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选择适宜的污泥处理技术,实行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17年年底前,城市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全部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2020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参与)

延伸阅读:

《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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