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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新资金政策管理模式 优化流域水环境治理

2016-01-26 10:08来源:中国环境战略与政策作者:马越 杨姝影关键词:流域治理生态修复江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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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江苏省治太专项资金近期、远期分配比重

从图1可以看出,工业点源污染治理项目的资金投入全部用于近期,远期将不再投入资金。河道(网)综合整治工程的项目资金接近90%为近期投入。远期资金投入侧重的项目工程包括节水减排、资源综合化利用,且资金投入量会有所增加。

二、治太专项资金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未能充分体现流域治理的客观需求

一是资金的使用未能紧扣太湖水质改善这一最终目标。治太专项资金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进行分配,项目启动后根据项目完成情况、验收通过与否进行拨付。项目申报和审查均需经过各级发改委、财政、太湖办、环保及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建设和完工建设跟踪审计、绩效评估、督察等制度。调研发现,江苏省级治太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均是围绕如何支持治太项目,并没有和地方水质改善目标有机结合。专项资金的绩效审计也只是根据上报项目的资金支付完成程度和项目的合规性进行验收。因此,资金安排过程更多关注项目是否符合申报的类别和程序等要求,而对项目究竟能对水质改善起多少作用,并没有给予重点关注。

二是需重点治理地区由于地方财力不足未能得到有效支持。太湖上游地区是治太的重点之一,但是由于现有的资金安排政策要求地方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资金,而太湖流域上游地区财力相对下游地区偏弱,因此与所肩负的治太重任相比,宜兴、金坛等重点地区由于财力不足得到的省级治太资金相对偏低。位于太湖上游的镇江、常州与无锡、苏州相比所获资金也偏低,仅占五市分配总量的23%。

图2 2007-2012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三是重点治理类别、重点污染物治理未得到重点支持。第一、“撒芝麻盐”式的资金投入方式普遍存在。江苏省省级资金支持的太湖治理项目小而分散,许多项目资金由省发改委、环保厅、农业厅等部门共同分配,80%的项目补助额度不到100万,支持力度不足,不能体现资金绩效。第二、按照太湖流域污染贡献占比分析,农业面源氮、磷污染贡献率占40-60%左右,但是前六期仅获得省级治太专项资金支持18.8% ,2013-2020年的资金投入计划也仅为20%;工业点源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污染贡献率占30-40%左右,但获得的省级治太补助仅占3.7%,2013-2020年更是降到3%;治湖先治河,河流治理应该作为太湖治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但是河网综合整治和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项目在省级资金安排上也没有获得重点支持,合计仅占总补助资金的5.7%,并在2013-2020年的投资计划中大幅下降到仅占1%。

原标题:(马越 杨姝影)革新资金政策管理模式,优化流域水环境治理 ——以江苏省太湖流域治理专项资金政策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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