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固废处理危险废物政策正文

《江西省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工作程序(试行)》

2016-02-10 10:3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江西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七)出具鉴别意见

省固管中心根据鉴别报告提出固体废物属性鉴别初步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并报经省环保厅审核同意后,以省环保厅名义向申请方出具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意见,并抄送省环保厅污防处、环评处和省环监局、厅评估中心等。

(八)结论运用

固废属性鉴别结论一经省环保厅审核同意,即成为环境监管、环境执法、污染防治、环评报告编制及其评估、审批和项目验收等的基础依据。申请方对鉴别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环保部申请重新鉴别。在申请重新鉴别期间,不排除按照既有鉴别结论开展的运用。

五、其他事项

(一)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结果仅作为该单位日常环境管理、涉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处理的技术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有调整或修订的,应当从其规定。固体废物产生工艺、原辅材料发生重大改变的,原鉴别结论自动失效,申请单位应及时重新申请鉴别以明确固体废物属性。

(二)待鉴别固体废物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无“*”标注的,属于危险废物,不需要进行鉴别。

(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险废物特性鉴别,对已确认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且产废单位环评中明确为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对未知固体废物产生源或产废单位环评中未明确固体废物属性的,由所在地环保部门委托,省固管中心协助编制鉴别方案、联系鉴别检测机构开展固废属性鉴别工作。鉴别检测机构依据所提供的材料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采样和分析检测,确定固废属性。

(五)省固管中心负责组织对固废产生量大、固体废物属性尚不明确、固体废物问题突出的行业(如有色金属冶炼等)开展行业性固体废物鉴别研究,明确典型行业固体废物属性,鉴别结论作为日常环境管理、项目审批的依据。有关鉴别费用采取申请专项工作经费或相关行业企业委托提供。

(六)各级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对环评文件未明确固体废物属性或固体废物属性定性不当疑似危险废物的,可单独提出或责令该单位按照本工作程序申请鉴别。

(七)鉴别费用按照“谁申请、谁承担”原则,由申请方承担。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有关费用列入应急处置的总费用中,由责任单位或相关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担。

(八)本工作程序解释权归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九)本工作程序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固体废物查看更多>危险废物查看更多>江西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