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政策正文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

2016-02-17 08:2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水十条水环境质量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强化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促进和提高重金属、高浓度、高盐、难降解废水处理。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实施循环水非磷配方药品替代改造,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的项目建设,总磷超标地方执行总磷排放减量置换,2017年底前,所有涉磷重点工业企业应完善厂区冲洗水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落实涉磷矿山渣场和尾矿库的防渗、防风、防洪措施,建设规范的雨水收集池、回水池、渗滤液收集池和应急污水处理系统,并推进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参与单位:财政厅、省质监局、省安全监管局

3.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环境保护部门组织排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的污染治理情况,2016年6月底前,列出清单,会同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督促各地落实污染整治方案,重点整治磷化工工业集聚区、涉磷工业集聚区。工业集聚区已经建成的集中污染处理处置设施要正常稳定运行。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集聚区内的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方可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

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涉—磷工业集聚区应增加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牵头单位:环境保护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商务厅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4.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编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十三五”规划,各市(州)、县(市、区)配套制定实施计划;全省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加快除磷脱氮等改造和升级,2017年底前,完成安装总磷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达到实际处理运行负荷和处理效率要求;2020年底前,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全省“9+3”重点湖库等敏感地方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各市(州)行政区域内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镇,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全省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5.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加快《城镇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编制;重点对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以及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实施污水截流收集、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强化改造,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实施雨污分流,成都、自贡、德阳等市要积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成都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市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

6.推进污泥处理处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省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专项调研,排查非法污泥堆放点,2016年6月底前完成并列出清单;组织各地制定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方案和项目实施计划,由各市(州)、县(市、区)组织实施,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全面清理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2020年底前,各市(州)建成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力争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

参与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农业厅

延伸阅读:

《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水污染防治查看更多>水十条查看更多>水环境质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