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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修复必须跳出“改造自然”的老路

2016-02-19 10:54来源:光明日报作者:蔡运龙关键词:生态修复生态修复项目水土流失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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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设立了各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笔者在参与若干生态修复项目咨询、检查和验收过程中看到,这些项目实施的结果显著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状况,成绩有目共睹,但也存在一些隐患。其中最令人担忧的,是自然生态系统修复仍沿袭“改造自然”的思维惯性,过度干预自然演替过程,结果适得其反,使修复缺乏可持续性。

破坏性生态修复“好心办坏事”

在西南喀斯特地区,相关的生态修复项目几乎都有一项重要举措,即“坡改梯”——将不适合垦殖的坡地改造为可耕种的梯田。其初衷是减少水土流失、增加耕地,但一些地方的实施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水土流失未必减少甚至还会加剧,因为破坏了原有的地表植被覆盖、松动了土层。如此生产力低下的耕地,农民也不愿意种。经过这种投入巨大的改造后,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已比不上原来尚有植被(一般是灌丛草坡)的退化生态系统,毕竟后者属于原生地带性植被经人为破坏后形成的阶段性产物,如果能自然恢复,经过“灌丛草坡—针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常绿阔叶林”的自然演替,完全可以形成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服务功能强大的地带性稳定自然生态系统。“坡改梯”与之相比,效果不可同日而语。

再如,为了早见效或兼顾提高农民收入,许多生态修复工程会引进一些速生、高产或高经济价值的作物、树种或草种,一般在初期有很好的效果,但几年后不少项目会出现减产乃至绝产、病虫害增加、生物多样性减少、作物的化感效应蔓延等现象,不仅达不到预期目标,反而使生态系统更加退化。其原因就在于违反了生物与环境相适应、生物多样性是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必要条件等自然规律,人为地引进不适于当地环境的单一物种。

类似以上破坏性的生态修复,无疑是“好心办坏事”,巨大的投入打了水漂,因此必须警惕。

原标题:生态修复必须跳出“改造自然”的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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