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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操作流程与运作要点之项目执行篇

2016-02-24 10:52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杂志作者:吕汉阳 刘晨光关键词:PPPPPP项目财政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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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果工程或某标段未能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公司应当在修复缺陷后,重复进行未通过标段的竣工验收工作;

(5)当工程根据合同已通过竣工验收,且在竣工档案资料整理完毕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公司颁发竣工证书。

项目试运营

试运营基本条件评估是确保建设与运营单位顺利交接的关键步骤,也是确保运营安全的关键环节。

试运营阶段,项目公司可以参考如下步骤进行:

(一)设定项目试运营时间。

中小型项目试运营时间较短,可设定1-3年试运营期限;大型项目则可以设定3-5年试运营时间。

(二)项目运行情况监测。

试运营期间,通过对项目各项功能性设施运作情况进行监测,掌握设施运行安全性、合规性是否符合标准,确保试运营期间项目运转正常。

(三)项目效益情况观察。

及时掌握项目试运营期间效益状况,分析收益合理性,并且对未来预计收益做出评估,是否符合项目初始设定。

(四)项目问题及完善措施。

试运营期间,应及时发现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政策漏洞等,做出进一步的完善,同时完善规章制度及组织架构,为后续正式运营做出充分准备。

绩效监测与支付

项目建成后,项目公司按照项目协议开展运营和维护,向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在运营和维护阶段,各方需要考虑到对PPP项目的绩效监测及回报问题。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编制季报和年报,并报财政部门(PPP中心)备案。

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中规定了PPP项目的3种回报机制,分别为用户付费、政府付费、用户付费加可行性缺口补贴。

(一)政府支付。

项目实施机构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监督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定期监测项目产出绩效指标,编制季报和年报,并报财政部门(PPP中心)备案。 对于项目合同中涉及的政府支付义务,财政部门应结合中长期财政规划统筹考虑,纳入同级政府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财政部门和项目实施机构应建立PPP项目政府支付台账,严格控制政府财政风险。

(二)利益分享、奖励和惩处。

政府有支付义务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的产出说明,按照实际绩效直接或通知财政部门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及时足额支付。设置超额收益分享机制的,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合同约定向政府及时足额支付应享有的超额收益。项目实际绩效优于约定标准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奖励条款,并可将其作为项目期满合同能否展期的依据;未达到约定标准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执行项目合同约定的惩处条款或救济措施。

合同履约管理

(一)合同修订、违约与争议解决。

由于履约阶段缺少竞争压力,政府在缺少相称资源和技能的情况下很难对社会资本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监管;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有限的争议解决机制,在政府履约情况不佳时,社会资本也难以采取实际有效措施保护自身权益。因此,在项目合同执行和管理过程中,项目实施机构应重点关注合同修订、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工作。

原标题:PPP项目操作流程与运作要点之项目执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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