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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韩国经验透视中国污泥政策障碍

2016-04-06 11:09来源:E20水网固废网微信作者:肖琼关键词:污泥处置污水处理污泥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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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我国污泥问题的解决,缺少的不是技术,也不是资本,主要还是政策的不明确。而现阶段的污泥处理处置所需要的政策,不是指定了技术路线的政策,而是指明了问题解决方向、指向治理效果的政策。根据E20环境平台最新了解的信息,目前环保部与住建部两部委正就污泥处理处置问题积极寻找解决方法,或将把污泥处理处置纳入到总量减排中来。E20研究院认为,如果此政策能出台,污泥市场也将会被打开。而政策的发布,也许是漫漫长夜,也许是一夜之间。

此文章准备发布之时,恰看到某公号文章称“专家热议:我国城市污泥处理领域可实话PPP模式”,针对此话题,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表达了不同看法,他认为目前在污泥领域实施PPP模式远比在污水领域困难很多,虽然目前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已有亿空间,主要有以下六大原因:

第一,责任主体不清晰。在污泥处理处置项目中,投资商首先要面对的责任主体为地方住建部门,但是目前大部分未市场化运作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资产基本掌握在地方排水公司手中,目前排水公司的作用及责任界面还不是很清晰;另外近一半已通过BOT/TOT等方式实现了市场化运作的污水处理厂,其产权已归属社会企业所有,因此在污泥的项目协调上,难度变大。

第二,对于PPP项目而言,后端的复杂性制约了其在污泥领域的推广。目前,污泥项目很重要的一环是解决处置问题,但后端处置相对复杂,但是多数PPP投资方没有能力协调后端的处置问题,因此污泥PPP项目不像污水和垃圾焚烧项目那么简单。

第三,经费的缺失,这也是PPP落地难的最重要的原因。这与责任主体的不清晰有直接关系。政府把污水处理费支付给了排水公司或是投资商,一方面责任不清晰会遭成双方推诿,另一方面目前污水处理费中也没有划出一块固定的费用是给污泥处理用的,因此污泥处理费“难出”。自然,对于污泥投资商而言,费用无法保证,未来的利润空间就无法保障。

第四,技术路线多样而适应性弱。PPP项目适合用一种通常性路线反复复制,这样会较容易推广,像污水处理厂项目或是垃圾焚烧项目,但污泥项目的技术路线千百种样,而且每一种技术路线都可能有它自身的长短板,因此,在污泥项目中,很难有像水务领域存在的像北控水务、首创股份等为代表的此类投资商,因为体量大的企业很容易在污泥项目上找不到北,正如“大炮打蚊子”,而具备技术的中小污泥企业,又没有投资能力,所以此点也是很大的问题。

第五,国家强制标准的缺失人,使得PPP项目的采购不够紧迫,付费得不到保障,造成在污泥处理处置过程中,政府“可拖就拖”的局面,所以目前多地的污泥以“政府妥当转移”为主,因为省钱、节省成本,如果实施PPP项目,责任就转移到投资商了,这种不妥善的处置,对投资商的危害很大。因此,没人敢做正规的污泥PPP项目,也与监管力度有关。

第六,污泥有各种各样的规模的变化,单一项目分散、投资不高,对于PPP项目来说,资产的投资额不够支撑一个投资公司放大的诉求。相反,E20研究院观察到,在某些与固废的协同处置的项目上,用大的资产拖动的小的资产的处置,比如翰蓝环境的循环经济园模式,其他领域单独做污泥PPP项目,面临资产额度低下的问题,不太适合。

目前据E20研究院不完全统计,大部分污泥仍采用脱水至60%进行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处置,填埋场逐渐满容,后端资源化利用或将成为未来污泥处置的主要方式。

原标题:肖琼:从韩国经验透视中国污泥政策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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