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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野】台北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其对大陆地区的启示

2016-05-10 09:24来源:环境卫生工程作者:王毅琪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分类废弃物回收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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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在垃圾管理方面的探索实践走过了由试点到强制执行、逐步培养市民垃圾分类观念的历程,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养成经历近20年,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台北在垃圾分类收集方面分阶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来逐步实现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目标。

1台北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政策

1.1垃圾“不落地”与垃圾“强制分类”政策

垃圾“不落地”是指取消居民小区的垃圾桶,市民直接将分类垃圾放到定时回收垃圾车上,而不是放在社区的垃圾桶内,因此在台北小区里,不设置垃圾桶、垃圾箱、密闭式清洁站等生活垃圾暂存和中转设施。从1996年的试点,到1999年1月在全市范围实行定点定收,落实垃圾“不落地”政策,现今垃圾不落地已成为全民习惯性的自然行动。台北垃圾车分资源回收车、厨余回收车、一般垃圾车等,由环境部门运营,每日17:30开始,市内180条和公交车路线类似的垃圾回收线开始运作。若居民错过了垃圾回收时间,他们会将易腐烂垃圾存放在冰箱,等待下一次的收运。

台湾的垃圾强制分类分2个阶段,第1阶段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第2阶段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台北市作为第1批试点县市取得了显著成就。在台北垃圾分资源垃圾、厨余、一般垃圾3类,若居民不对垃圾进行分类,在收运时拒收,同时依据《废弃物清理法》第50条规定被处罚1200~6000元新台币(1RMB=5新台币)。

1.2推行“资源回收四合一系统”政策

台湾自环保署成立后,逐步明确了垃圾管理政策,极为重视资源回收。1997年,台湾开始实行“资源回收四合一系统”,将共同回收组织转变为资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资源回收基金的管理以及相关业务的推广与宣导,到目前已经形成一个比较成熟的体系。台湾废弃物回收系统由4个部分组成:地方政府清洁队、回收商、回收基金和社区民众,该系统全面进行资源回收、垃圾减量工作,建立完整的回收系统,鼓励全民积极参与,其以资金流为主线,通过对产品制造企业征收费用,然后将其补贴给产品回收者(包括社区民众、回收和处理企业),从而形成一个以经济刺激为导向的回收系统。

据统计自“资源回收四合一系统”建立以来,台北废弃物回收处理量和废弃物回收处理率的提升颇为显著。其中废弃物回收率从1998年的5.87%一直上涨到2007年的30.15%,据台湾环保署统计,2013年废弃物资源回收率达到了56.15%,2014年上半年也已经达到55.94%,并且在剩余的不可回收垃圾中还可以有近10%可进行资源回收,因此资源回收率还在持续增长。

1.3“垃圾费随袋征收”政策

台北地区最初的垃圾费是“随水征收”,居民用水越多,垃圾费越多,非自来水用户按季定额征收,但缺乏公平性,也不易降低垃圾量。从2000年7月1日起,垃圾费由“随水征收”改为“随袋征收”,其形式是市民通过购买政府一种特制的、带防伪商标的垃圾袋来偿付垃圾费。垃圾费随袋征收按照垃圾袋容量计费,可回收利用的垃圾政府免费收集,不需要付费。专用垃圾袋为环保PE材质,分超小型到超特大型7种规格,超小型的袋子容量是3L、售价新台币1.2元;超特大型的袋子容量是120L,售价新台币48元。政府垃圾收集车只收取市环保局指定的专用垃圾袋,市民不可用其他垃圾袋代替,若违反将被罚款3000元新台币。

原标题:台北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及其对大陆地区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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